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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特别爱吃肉,一顿不吃她浑身难受。
扬州的苏家,家境还算不错的,隔三差五就弄顿鸡鸭鱼虾,可苏锦是父母双亡的小可怜,爷爷奶奶不疼,大伯父大伯母更是苛待,每次家里做了好菜,一群人就不让苏锦上桌,只给苏锦吃剩饭,一点肉腥都不留。
越是吃不着就越惦记,馋了那么多年,后来嫁给冯实自己有钱了,苏锦开始顿顿吃肉,把自己养得胸脯鼓鼓脸蛋比豆腐还嫩,把冯实养得红光满面肌肉结实干起活儿来更有劲了,小阿彻也白白胖胖的,一家三口就跟锅里的大白包子一样,滋润无比。
可惜出了一次远门,苏锦瘦得男人两手都能掐住腰了,大病两场的阿彻更是成了皮包骨头。
因此,苏锦自掏腰包,一口气买了二十斤猪肉、十斤排骨、十只猪蹄、十只鸡,再加上米面白菜以及摆摊卖包子要用的各种器物,将二两银子花的一分不剩。
这么多东西,苏锦、刘婶肯定拎不动,托各家铺子伙计陆续给送到了千户府。
守门侍卫看到猪肉排骨,激动地喉头滚动眼冒狼光。
千户大人过得太艰苦了,除非打猎猎到野味儿,否则整个府邸唯一的肉,就是他们这些大活人。
货比人先回,苏锦、刘婶回来时,一个比较油嘴滑舌的侍卫笑着问刘婶:“大人有喜事了?”
刘婶就朝苏锦努努嘴,笑吟吟道:“那都是阿彻他娘买的。”
侍卫既惊讶苏锦的大手笔,又失望他们没肉吃了,千户大人豪爽,有肉大家一起吃,冯实两口子肯定不会分他们。
苏锦却笑道:“我们远道而来,以后还要靠军爷们多多帮衬,今儿晌午咱们都加菜!”
两个侍卫立即咧嘴乐了,纷纷管苏锦叫小嫂子。
苏锦十分舒坦,用点肉换个好人缘,值。
晌午苏锦亲自下厨,弄了三道菜,一道大白菜炒五花肉,一道肉丝跑蛋,还熬了一锅香喷喷的排骨汤,料放的都特别足,娘俩与刘婶母女一起吃的,再给前院刘叔、阿贵与两个侍卫送一份,萧震、冯实要等傍晚才回来呢。
“阿彻多吃点。”
饭桌上,苏锦连连给儿子加菜。
阿彻端着碗避开:“娘吃吧,我这儿还有。”
苏锦见儿子碗里确实还有块儿大排骨,这才作罢。
“阿彻也吃点鸡蛋。”
漂亮秀气的男孩子,春桃忍不住想与阿彻更熟些,夹了一块儿炒得鲜黄的鸡蛋递过来。
阿彻抬眼。
春桃有些腼腆的笑,目光清澈淳朴。
阿彻抿下嘴,伸出碗去接。
春桃高兴极了,苏锦瞅瞅儿子,心里也很是欣慰。
她希望儿子明白,世上有以嘲笑别人为乐的小人,也有心地纯良的好人。
饭后,春桃邀请阿彻去看她养的两只兔子,阿彻看眼母亲,才点点头。
苏锦很清楚,儿子并不是喜欢看兔子,而是出于礼貌,没有拒绝热情的春桃,不管怎么样,儿子肯与人接触,苏锦就满足了。
小孩子们去玩,苏锦喊来阿贵,趁着晌午日头暖和点,开始准备明早的包子。
阿贵也是扬州人,今年十六,比苏锦小三岁,原本是个孤苦伶仃的小乞丐,苏锦还没出嫁前就认识他了,经常背着大伯父大伯母偷包子送给阿贵。
后来苏锦自立门户,缺个帮手,就把阿贵叫来,问阿贵愿不愿意跟她干。
阿贵当然愿意,瘦猴似的少年郎,洗洗脸换身衣服,养了一个月,脸上有点肉了,模样居然还挺清秀。
图吉利,苏锦为他改名叫阿贵,阿贵没有辜负恩人的期待,踏踏实实地跟着苏锦学做包子,如今手艺与苏锦不相上下,如果不是阿贵能干,苏锦一天也做不出那么多包子,除非不要命地忙。
苏锦新买了一张案板,她切白菜,阿贵剁肉,到底是男人,十六岁的阿贵比苏锦有劲儿。
刘婶洗完全府的衣服过来,就见盆里馅儿都要堆满了,苏锦阿贵面对面坐着,低头捏包子呢,速度奇快,一会儿就一个,捏的还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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