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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早,公鸡已经打鸣三遍了,倦缩在高宠臂弯里的慕沙紧闭着眼睛,她的呼吸轻柔平和,纤柔小手环绕在胸前,如同一位受了惊吓急需要保护的小女孩,睡着了的慕沙与醒着时是如此的不同,刹时一种将彼此全部的身心都交付给对方的幸福感觉涌上高宠的心头。
高宠不自禁的回搂住慕沙,有力的臂膀轻抚过光滑的皮肤,那里昨夜的唇印犹在。
有些恋恋不舍的轻挣开慕沙的缠着的纤手,高宠披衣起床,然后踮手踮脚的倒退出门,正待转身,却听得一人在背后笑道:“姐夫,怎这么早就起来了,不怕慕沙姐姐怪罪吗?”
高宠闻声回头细看,却是陆逊去了武将的甲衣,新换了一身世家公子的装束,正似笑非笑的站在背后。
“伯言,穿戴一新是准备到哪里去?”
高宠脸上一红,支开话题道。
“呵,元宵节快去了,听说街上热闹得紧,我正要邀姐夫一同去逛逛呢?”
陆逊兴高采烈的说着,言语中还透着一种少年人的玩性。
高宠一怔,转眼一年时间又过去了,去岁的元宵节是在吴郡陆府上过的,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自已身上的伤还未全好,行走不便,陆缇、陆逊、陆绩三个便提议行舟出游,地点便在吴郡城北的虞山脚下,绕经七溪流水,亲睐言子故里,远眺尚湖胜景。
尚湖之名,源于那位助周伐纣的姜尚姜子牙,许多年前,他为了躲避殷纣暴政,不远千里弃官隐居于此,以期得到一份清净和安宁。
而那一次去,高宠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卒。
现在,高宠之名早已在豫章路人皆知了,如普通百姓一般去赏灯出游的乐趣也不太可能了,真要到豫章街头去的话,还必须和陆逊一样好好的乔装一番才行。
建安三年正月春,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快到了。
豫章城里一片喜气洋洋,在经历过数次的战火洗涤后,这一年豫章郡终于迎来了和平丰收的年景,对于那些每时每刻都在为明天如何生存下去的最底层的百姓来说,这样的日子可并不是想来就会有的。
更何况,现在是乱世争雄血与火充炽交织的时代。
城东的阅兵场,现在成了灯火通明的夜市。
这夜市被无数盏灯笼和火把点缀得象白昼一样,人们欢笑着,谈论着,尽情的为了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安宁而唱着,跳着,而在大人的身旁,更有一群群孩子相互嘻闹着,在他们无忧无虑的脸上,看不到一点点战火留下的痕迹。
高宠夹杂在人群中间,痴痴的看着这一切,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被搬去了,他知道:在牺牲了那么多热血男儿的生命后,换回来的这一切是值得的。
这欢笑着的每一瞬间,留在这些孩子心里的,是为这一份和平而甘心付出一切的矢志。
高宠与陆逊避开拥挤的人流,来到夜市的一角,就近叫卖的小贩正起劲的吆喝着,似乎要把积攒着多日的力气都在这一刻发出来似的。
“两位公子,来一碗上好的米粉吧!”
就在高宠、陆逊站的地方不远,一个腰间系着围裙的年轻女子吆喝着。
高宠在这个并不起眼的小摊前停下了脚步,他看到这年轻女子的怀中,抱着个一个只半岁大的幼儿,那孩子正是饿了要吃奶的时候,一个劲的哭喊着,而母亲却忙着张罗生意,无暇顾及他,这一幕让人看了实有些于心不忍。
“唉——,可怜了这遗腹的幼子!”
邻摊的大娘瞧着不忍心,从女子怀中接过孩子,喂了一勺米汤。
陆逊凑过去,瞧了那米粉还算干净,便对着高宠道:“我饿了,就在这里吃上一碗吧!”
高宠正待答话,陆逊已抢先坐了下来,稍等片刻,麻利的女摊主便端出两碗米粉来,这米粉看上去绵绵白白的,肥嘟嘟的,刹是好看,女摊主然后又在米粉上拌上酱酒,麻油,再撒上一些切碎了的葱花,用筷子一拌,闻起来有一股香喷喷的味道。
正待高宠、陆逊要吃的时候,摊主又端出一个蒸着的小小瓦罐,待掀开罐盖,里面却是沌得出了油的猪骨头汤,在汤的上面还有几颗枸杞点缀在上面,女主人小心冀冀的把这汤放到桌子上,然后用小勺盛出一点,浇到米粉上,发也“嘶”
的一声响,一股香气顿时弥漫开来,待一吃到嘴里,米粉韧性十足,正耐吃得紧;而肉汤却是浓浓的,透着十足的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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