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手机识图,查出那叫口塞球,浏览器自动关联了一条相关微博,小图隐约看出是个女人,含着那球,跪在地上,仰着头,正被人摩挲下巴。
明澹点进去,大图闪现一秒就灰了,再看的时候,显示图片已经被屏蔽。
明澹无意识地摩挲着那球,心情更复杂地在上面摸到了一点牙印。
这个球是用过的。
不晓得是被她还是谁咬在嘴里,绷在脑后,然后做许多事……
想到这个,明澹差点把手里的球扔出去。
只是,她摸索到卡扣上有使用痕迹的那一孔,试探着和自己的头比了比,要比她的头围大上一些,那么应该不是她用过。
所以这是谁用过?
明澹看着那项圈、狗链、止咬器,又盯着这球半晌,模模糊糊猜出个可能,她伸手往床上摸索手机,没找到,又掏了掏口袋,似乎也没有,大约是落在沙发上了……
明澹想着,起身推门出去,和门外兄长撞个正着。
陈淙月端着水,看着她,明澹想起自己房间地上还堆着那一篇狼藉,握住门把的手都有点颤抖,好在陈淙月并不是那种喜欢窥探人隐私的兄长,他没往屋里望,半低着头看她一眼,语气平静:“怎么了?”
“手机落在楼下了,我去拿。”
陈淙月点头,明澹走了两步,回头问他:“哥哥,我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呀?还是说以前谈过啊?”
陈淙月原本推门要回屋,闻声动作猛地一顿,手里的水撒大半出来,泼他满手。
他从来温和稳重,明澹难得见他这样失态,呀一声,要找纸给他擦手,语气急切:“烫不烫?”
兄长仿佛没听见,在她凑过来的时候低头猛地按住她手:“怎么这么问,想到什么了?”
告诉兄长自己从衣柜里扒拉出一堆情趣用品,所以猜测自己是有了男友?
明澹实在讲不出这话,她抿抿唇:“没什么呀,我就是问问,不是说现在不是我记忆里的年份,而是五年后了吗?那我也二十三了,大约也该谈过几场恋爱了吧?”
紧按着她手的手指微松,她瞥见陈淙月松一口气,却又怅然若失的样子:“哥哥?”
陈淙月抬眼,情绪极复杂地望着她,略有点苦地笑了笑,语焉不详地开口:“我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在和别人恋爱。”
-
狗链、项圈、口塞球啥的是妹买来但哥在用(情趣内衣是妹自己在穿哈),不会用到妹身上的,涉及到的play后面会写到!
虽然涉及到道具但文里并没有sm或者gb元素,因为鞋到了这里但提的比较笼统,怕姐妹们误会所以先标出来特别说明一下!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