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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一只带着温度的手牵过我的手,我顶着刺眼的灯光眯起眼睛看到来人是吴斯宥,瞬间觉得委屈极了,本来故作坚强的我心理防线一下子崩塌,眼眶泛红,溢出源源不断的泪水。
他用指腹擦了擦眼泪,安慰道:“乖,马上就结束了,别哭。”
为了惩罚他的迟到,我掐着他的手,故意把指甲狠狠地嵌进去。
而他竟也不撒手,也不出声阻止我。
等吐出最后一口血和药水,医生去开药方。
我坐在椅子上,赌气不去看他,脸颊上还挂着两串泪痕。
“好了,别生气了。
你看,”
他摸摸我的头,像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个冰激凌,“拔完牙要吃点冰的东西,我就去买冰激凌了,那家gelato还没开门,所以我才迟到的。
别生气了,是你喜欢的重抹茶味。”
酷夏炎热,一路走过来,冰激凌已经化了不少,沿着杯壁淋淋漓漓滴在他的指缝。
我是个很挑剔的人,平生最讨厌没气的可乐,半化的冰激凌和冷掉的薯条。
但那一刻,我仰头看着眼前男孩满怀真诚和歉意的眼睛,像蝴蝶一样翼翼扇动的黑色睫毛,还有鼻梁上渗出的一层薄薄的、亮晶晶的汗珠,几绺被汗水打湿而黏附在光洁额头上的刘海,他的周身氤氲着从外面带来的燠热气息,仿佛把我心里的一块什么东西融化了一样。
你见过冰山崩塌的样子吗?是先升起来再轰然塌下去的。
那个瞬间也是如此,我的身体里凭空堆积起一座大山,须臾间又山崩地裂,那声音震耳欲聋,我在盛夏的三伏天打了个冷颤。
也是在那个瞬间,我意识到爱与不爱的概念:我讨厌同龄男生,不爱对我示好的男生,是因为他们幼稚,而哥哥成熟;因为他们丑陋,而哥哥漂亮;他们笨拙粗俗,而哥哥灵动慧黠,因为他们只是插曲,而哥哥是开始和结尾……
于是心下才知晓,我从来都是以哥哥作为基准线来衡量我一生的爱与不爱,美与丑,智与愚。
我发现这才是爱的本质,我在所有人身上找他,我用数不尽的复写纸想要拓印出他的名字、他的影子、他的眉毛,可那些都是赝品,最终逃不过被扔进垃圾桶的宿命。
有一些人,一些事,一些爱和快乐,一生只存在一次,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此后再遇见的都是退而求其次。
我几乎是那一霎那就下定决心,我决不要其次,我只要那个最好的,最圆满的。
他戳戳我的手,将我拉回现实,我慌张地伸手接过那个小小的杯子,里面荡漾着一片墨绿色的湖水。
舀起一勺放入嘴中,苦涩在舌尖蔓延开来。
偏过头看向窗户,他以为我还在生气,其实我是害怕他看出我由内心晕泛到脸颊的粉红端倪。
窗外有一颗郁郁葱葱的大树,正是翠绿刮辣的茂盛景象,被太阳照得泛起金黄的光芒。
蓬勃的绿意从玻璃窗蔓延到哥哥的发梢,他正在与医生交谈,关怀的话语如同童年时从游戏机里赢得的玻璃珠,炫耀般地在我的心上弹跳,映着我饱含春色的眼睛。
彼时我16岁,我觉得幸福对我来说是那么轻而易举,她就像飞鸟的一根羽毛,从所有人身侧流逝,从车流中穿梭而过,连春风都留不住她,可她却甘愿停在我的肩头,搔着我的耳垂连同心一齐发痒。
可后来我才知道,幸福其实是灼灼的光,她耀眼到让你无法发觉她身后伏着巨大的幽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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