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明明是在笑,不过须臾,她那双略微浑浊的眼睛却泛出泪花。
“我现在,应该怎么称呼你?”
她问。
男人菲薄的唇轻抿了下,浅灰色眼底落下温淡笑意。
他望着十多年未见的故人,低声开口:“小时候您怎么叫,现在就还怎么叫。”
女人抬起袖子,随意地抹了把眼泪,“你快进来。”
他跨过门槛,跟着她进去。
她回过头瞧他,一脸和蔼可亲的模样,“我可听说你现在是老板啦,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完-
第20章狂犬
◎你那小女朋友还挺野。
◎
陆谨修淡淡扯了下唇,低声回应道,“挺好的,您呢?”
女人推开堂屋门,努努下巴,示意他进去,边笑边开口,“我啊,还是那样呗。”
她细细瞧了他一会儿,逐渐皱起眉,“你脸上这伤是怎么回事儿?”
“不小心碰的,不碍事,您别担心。”
他嗓音淡到极致。
“你这孩子,”
女人眉心紧蹙着,“以后可得小心些,千万别让自己再受伤了。”
他低低应了一声,跟着她进门,环视一圈,而后垂下眼,淡声询问道:“您真不打算再回南城了吗?”
这套屋子里的陈设,让他想起了二十年前,他与母亲生活过的那间破败的小屋子。
也是类似这样的地方,类似的城中村。
屋子年久失修,墙皮都翘了起来,露出下面坑坑洼洼的水泥砖,下暴雨的时候会漏雨。
他极不喜欢暴雨天。
那屋子空间实在小,走两步就能撞到墙头。
母亲从屋外走到屋内,都要弯下腰,因为房门实在太低矮了。
陆谨修长指搭在身侧,轻轻捻了下。
他十六岁那年,明瑶十一岁。
那时候,她抱着厚厚的语文书和英语书,一脸苦恼地说羡慕他记性好,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可她不晓得,有时候记忆力太好,实则是一种缺陷。
女人掀了下嘴角,示意他坐,轻笑一声道:“我都在这儿生活十来年了,对江城的天气啊,物价啊都适应了,再说我这个岁数,身体大不如前,不能再跟你们年轻人一样随意搬来搬去了。”
陆谨修在她的招呼下坐到沙发上,眼睫微垂,视线落在茶几一角。
“阿修,你吃饭了吗?”
女人笑着问。
陆谨修薄唇轻轻抿起,照实回答,“还没有。”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