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长宁一一看过,岁月并未在他脸上做出多大的改变,看到照片上的人,余长宁就知道是时云礼。
只是付鹏跟时云礼是朋友?
余长宁认识付鹏说在初中竞赛,那时候付鹏跟她一组,现在想想还真是有些机缘巧合。
再顺着往下看,看到了同学录。
余长宁心神一晃,她拿起来,抽出第一页,找出自己当年随意潦草写给时云礼的同学录。
从他大笔袋里,拿起一支笔缓缓地书写。
这么多年没写字,余长宁写字的速度慢了不少。
她一笔一划认真地书写,似乎要把岁月长河里对他的忽视弥补回来。
高中时期,她因为写了太多的同学录,对于后期的疲惫,外加不熟的关系,有些填空就没有再继续书写,甚至随便写了几句。
如今,这一份同学录,是余长宁这么久以来,写得最认真的一篇。
最喜欢的事:和在乎的人在一起
最喜欢的人:家人(你在我心里,也是家人)
最难忘的事情:死后居然重生了
最后悔的事情:以前没好好认识你
……
写完第一页,翻到后面的时候。
那偌大的空白页上,只有自己潦草荒唐的四个字。
——天天开心。
余长宁手中黑色的碳素笔久久未落下,她之前究竟是做了什么?居然这么糟蹋他的心意?
门在这一刻被敲响,余长宁出声:“进来。
”
时云礼目光落在同学录上,他走了过来,“明天再看了,十一点了。
”
她身体不好,不能熬夜。
“等等。
”余长宁提笔,“我想,写完你的同学录再睡。
”
“不用写了。
”
余长宁摇头:“不写,我睡不着。
”
她不想时云礼的青春里只有他追逐着自己的身影,如果可以的话,她想与他回忆这青春。
不想再让他的青春踽踽而行。
时云礼竭力维持心跳的平稳,他开口:“你在身边,现在就是最好的了。
”
“宁宁,回忆比不上现实的。
”
余长宁对上他的眸子,她按住了那一张纸,当着时云礼的面。
慢而认真地写下这几个字。
——余长宁也喜欢时云礼。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