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住持轻抚着须髯,眼睛都笑弯了,旋即不知从哪拿出一根柔软红绸,却是将它递给了裴忱。
“你们慢慢聊,我得去正殿看看有没有值殿弟子在偷懒。”
住持摆着手慢悠悠离去。
紧跟着其他人也找了各式理由笑嘻嘻离开,楚怀安在裴忱目光下怵惕不宁,左看右看,忽然瞥见一个长相俊美的少年,于是飞速遁走。
云缨视线跟着她的背影,意外看见了刚练完剑回来的清玄子,没等她做出什么反应,脸颊就被男人轻轻捏住,给掰了回去,正对着他。
“在看什么?”
裴忱拉过她绵软的右手,缓缓卷起玄色的袖摆,露出一截莹白皓腕,然后拿出那条红绸,慢条斯理地给她系上。
红系带圈住那截纤细雪腕,宛如雪地里缠绵绽开的一簇茶花,惊艳惑人。
他收回手时,袖角不经意往后滑落,露出左手腕上系着的同样的红绸。
云缨的脸颊霎时就如同这绸带一般晕开酡红,目光仿佛被烫到似的飞快移开,结结巴巴地转开话题:“你、你怎么在这?”
虽然心里有些猜测,但她本以为裴忱会寻个别的由头,却不曾想听他坦然道:“许久不见阿缨,知晓阿缨今日会来此,遂早早来等着了。”
这话随着清风飘落至云缨耳边,宛如一根轻飘飘的羽毛,带来一阵绵痒。
很快她的右手被他的左手牵起,两条红绸旖旎相缠,在风中悠然飘荡。
云缨仿佛又回到了病中的日子,脑袋迷迷糊糊的不清醒,脸颊连带着心尖都烫得慌,拂过来的凉风似乎也沾染上了温度。
“阿缨可喜欢大昭?”
裴忱揉握着她的小手,轻轻道。
云缨懵头转向地颔首,迷瞪瞪开口说:“喜欢的。”
“那太后呢?”
“喜欢的。”
“那朕呢?”
裴忱注视着小姑娘。
“喜……”
云缨下意识说出一个字,迷蒙的神志霍然清醒几分,她抿唇看向裴忱,气鼓鼓地道:“不喜欢!”
裴忱垂下眼睫,盯着她身上穿的自己的衣袍,低低道:“在太后面前,阿缨明明说的是喜欢。”
莫名的,云缨从这沉哑的嗓音里诡异听出一丝委屈来,但她只是鼓着腮帮,并未说话。
漆眸里情绪沉浮不定,裴忱倾身轻轻捻开她颊边的发丝,缓缓开口:“朕离开太久了,明日就得启程回去。”
大昭帝虽同意了这门婚事,但要求是阿缨须得留在大昭待嫁。
裴忱抚过她软绵绵的脸颊,轻声哄诱道:“回齐国后,很长时间见不到阿缨,朕会思念得紧,或许晚间还会碾转不得入睡,今日却连阿缨一句喜欢也听不到……”
话语间的眷恋似乎将徐来的风都浸染上了缱绻之意,云缨目光被烫得不知往哪放,耳根红个彻底,温热流淌的血液近乎要灼伤她的肌肤。
半晌,她偏过头去不看裴忱,心跳如擂鼓,手指紧紧揪住袖角,紧张地说:“喜、喜欢的。”
裴忱注视眼前绯红的耳尖,喉咙里生出一阵痒意,驱使他一口咬上去。
但好歹是忍住了,裴忱蓦地把阿缨揽进怀里,下颌抵在她毛绒绒的发顶,缓缓阖上眼。
喉结滚了滚,抱着她的力道逐渐收紧,哑着嗓子说:“朕亦爱阿缨。”
很爱很爱,离不开阿缨。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