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
他低眸瞧了眼病床上的人,嗓音温淡,“陆总的伤口也是我处理的。”
陆谨修对上他的视线,不过半秒又挪开,声线低沉,“谢了,明医生。”
“不必客气。”
“我建议陆先生明早做个脑部的核磁共振,顺便再查一下心肺。”
“好。”
他并未拒绝,只低低应了一声。
“瑶瑶。”
“嗯?”
明彻惯来温淡的嗓音难得带了几分强硬,“既然陆先生已经醒了,不如你就先回去,还是说你打算在这里照顾他一晚上?”
明瑶望向病床上的男人,那双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眸眨了眨。
说实话,她不怎么放心留他一个人在这儿。
“太晚了,”
她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哥,我好困啊,好想睡觉,不想再开夜车了。”
明彻看她一眼,一副拿她没办法的样子,“那就去我的宿舍睡。”
“如你所说,已经很晚了,就别再打扰陆先生休息了。”
明瑶:“……”
陆谨修:“……”
-完-
第14章狂犬
◎谁告诉你我喜欢她了?◎
明瑶最终还是听了堂哥的话,去了他的宿舍。
宿舍空间虽小,但胜在干净,而且是独立的。
她躺在床上,给陆戾发了条微信。
第二天一早,明瑶七点钟就醒了。
她刚一出门,就看见了守在门口的简特助。
明瑶扯了下唇角,淡笑着同他打招呼。
简况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她,礼貌地道,“明小姐,这是给您准备的洗漱用品,临近航班时间,只能委屈您在这里简单整理下了。”
他原以为,出了昨晚那样的意外,陆总会把出发去江城的时间后挪几日。
至少不会是今天。
但,他对自己这位上司好像还是不够了解。
明瑶点头,接过他准备好的洗漱用品,“没关系的。”
收拾整理完毕后,她便去了陆谨修所在的病房。
简况也跟了过去。
她站在门口,瞧见他已经把昨晚的病号服换成了一身墨蓝色的西装。
剪裁得体的高定西装将他的身段衬得愈发颀长有型。
明瑶视线上移,发现他额头上的纱布也清理掉了,只贴了块浅棕色的创口贴。
简特助请来的护工阿姨站在他对面,道:“先生,我问过医生了,医生说你今天最好做一下全身检查,出差的事情先搁一搁吧,难道非要今天过去么?”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