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婉清开始给他们洗脑。
“婉清说的很对,万一回不了城,还能用来结婚。”
郭爱华可不想嫁给村里人,实在不行就直接嫁给知青,自己建房能关起门过日子。
严晓萍也是这么想的,她知道下乡很难回城,最好就找个知青结婚,这样至少有共同语言。
几个人都有小心思,沈婉清笑着织毛衣,坐在窗口其实不热,有微风一直往里吹,车厢里都是汗臭味,没办法只能靠着窗。
沈婉清从小营养好,皮肤白皙冰肌玉骨,明眸皓齿花容月貌,倾国倾城亭亭玉立,陶墨对她念念不忘。
附近有很多男生,都会偷偷的看她,美貌对于她来讲,其实并不是好事,到了乡下会吃亏。
可惜,沈婉清也没办法遮掩,秦莲和陶墨都认识她,以后出行只能小心点,尽量跟其他知青结伴。
沈婉清的身段太好,她目测最少有36d,而且还丰臀小蛮腰,穿着之前囤的内衣,衣服宽大不显腰身,但胸前还是鼓鼓的。
用意念准备好杀虫剂,还有刀具能用来防身,实在危险就躲进空间,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这是沈国安叮嘱她的。
中午,大家都开始吃饭,有的人吃窝窝头,有的人吃肉包子,还有包馒头饼子,当然也有人吃饭,红烧肉或者饺子,吃的东西都不同。
严晓萍吃的肉包子,对面两人吃的米饭,饭盒里就有红烧肉,沈婉清也拿出饭盒,红烧肉和青菜米饭,大家都吃的很开心。
现在的粮食很珍贵,没有人会开口讨要,除非这人很不要脸,那两人也正在吃饭,估计也带了好东西。
吃完饭,沈婉清去上厕所洗饭盒,还带了一茶缸热水回来,下午没事又继续织毛衣,不敢睡否则晚上睡不着。
有些人聚在一起打牌,不是赌钱就打发时间,一看就知道是认识的,车厢里顿时非常热闹。
“天气真热,好想吃棒冰喝汽水。”
严晓萍坐在里面比较闷热。
“你去厕所洗把脸,应该可以凉快些。”
沈婉清提出一个好建议。
“我也去,这天气热死人了。”
郭爱华说完,也带上毛巾和搪瓷盆。
两个小姑娘都怕热,洗过脸确实很凉快,脸上没汗舒服很多,沈婉清吃完饭洗的,王福涛也跑去洗脸。
下午,有些人开始昏昏欲睡,沈婉清一直在织毛衣,原主手巧很会做衣服,毛衣也是杨玉敏教的。
做饭洗衣服原主都会,夫妻俩没有溺爱女儿,原主很独立什么都会,家里卫生母女俩打扫,后来没有再请过佣人,杨玉敏在家做饭收拾。
原主还会弹钢琴,小提琴拉的很好,跳舞唱歌也都会,都是从小培养的,后来专注于学习,考试也名列前茅,可惜高考取消了。
五年前,她打掉他的骨肉,将孩子鲜红的血泼在他脸上,狠狠羞辱,你这个穷小子,不配让我给你生孩子!五年后,他将她压在浴室,厚厚的一摞钱砸在她脸上,肆意凌辱,乔圆圆,你睁开眼看清楚,现在买你的,就是曾经你最瞧不上的穷小子!瞧不上么?乔圆圆惨然而笑,时光流逝,岁月更迭,他们已分别了一亿五千七百秒,连她自己都变得面目全非,可爱他的那颗心,从未变过。秦子琛,爱你,让我从无忧天堂坠落地狱深渊,可若问我后悔么,我还是会说,不悔,此生无悔...
离婚,我要离婚!小女人哭唧唧地吼道。一场意外,沈念初得罪了权势滔天凶狠残暴的龙少,被强娶回家,一言不合就宠她!混蛋!是谁说他不能人道,不喜欢女人,而且还是个gay的?都是假的!某男闻言,直接上前搂住沈念初,薄唇勾起,离婚?可以,生个娃就离!当沈念初将小包子双手奉上,丢下离婚协议时,龙洐澈迅速将她壁咚在墙角,不要脸地说道,龙太太,我可没说只生一个!...
主人公叫江尘段秋雪秀秀的小说叫做剑道独尊杂役弟子,它的作者是青鸾峰上写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杂役峰虽然是杂役弟子居住的地方,但是其规模却已经可以媲美大秦帝国内的一座三十几万人口的小城。...
一朝穿越,结果发现嫁给了一个太监。罢罢罢,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有灵泉可助他雄风再展。啥?嫁给太监还怀孕了?英俊的太监相公还对她说ampampldquo生下来,我来养!ampamprdquo苏囍无以为报,只想替他医治。谁料余烬处处闪躲。苏囍ampampldquo喂喂喂,我真的能让你再长出来!ampamprdquo...
订婚前一夜,安小溪酒吧风流,惹上了不该招惹的A市霸主慕琛,第二天醒来把对方当成牛郎的她扔下200块钱仓皇逃跑。再相见时婚礼现场,她不检点的行为曝光被新郎当场退婚,应当来找她算账的他霸气相救嫁给我!之后她从身份卑微的私生女摇身一变成了慕太太,每天被他以丈夫的名义花样压榨,无度索求,然而当她身心沦陷时,他竟要和她离婚...
主角穿越到了清末,带着一个猎杀面板。为也生存,也为了在这个内外交困多灾多难的时代尽份绵薄之力,唯有对敌对人物一一猎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