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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甚至将他称之为‘纽约终极杀人王’。
身高虽然只有203厘米,但体重足有250斤。
梅森最大的特点就是壮,并且壮的可怕!
尤其是他的胳膊和肩膀,厚度惊人。
与卡尔马龙靠杠铃练出来的肌肉不同,梅森的肌肉是天生的,以至于有球迷认为他只靠他的粗壮就够进NBA打球了。
菲尔杰克逊对梅森的评价是:“NBA赛场上我还没见过比他更壮更凶悍的球员”
。
而这位小安东尼梅森是一位绝对的实心球员,他没有花花肠子。
他在过去的这个常规赛留下的最著名的一句话是:“查尔斯喜欢干的是阴损勾当,而我是实实在在的去恶意犯规。”
他说出这句话的原因是因为他本赛季在尼克斯的油漆区里抢篮板,补防,推搡对手都成为头号目标,超越了查尔斯奥克利。
所以有记者问他,你这么打球是不是奥克利教你的?然后…。
由此可见,小安东尼梅森是一个怎样的性格。
如果说查尔斯奥克利已经是恶汉的典型,那他就是莽撞恶汉的经典。
道格里弗斯是小安东尼梅森的好朋友,当BJ阿姆斯特朗拿杰克范来攻击道格里弗斯,他立即很生气的回应:“那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懂什么?我半条胳膊就能将他从油漆区挤出三分线。
如果他能谈论我们的战术战略,他为什么不干脆来NBA领百万年薪?”
“BJ阿姆斯特朗拿一个高中生的话当金科玉律,足够说明他是一个多么差劲的后卫。”
斯塔克斯也跳出来反击。
绰号‘疯子’的斯塔克斯也是一个‘传奇’人物,90年代是一个野蛮生长的年代,所以很多奇葩存在。
出生于俄克拉荷马州的斯塔克斯,在大学之前只打过一年的高中篮球联赛,1984年他终于进入罗杰斯州立大学,却是个校队的陪练员,甚至没有队服。
而他最不光彩的经历,是由于入室偷窃、抢劫、吸食大麻等恶行,连连被罗杰斯州立大学、北俄克拉荷马大学开除。
说白了斯塔克斯其实就是一个不以篮球为主业的“坏学生”
。
然后这个坏学生竟然跑去参加NBA选秀,就跟考不上大专的学生跑去做说唱一样,结果自然是落选。
但是,他很幸运,凭借着惊人的身体素质,勇士队给了他一个机会。
结果没打几天,又被裁掉。
他不得不跑去低级别联赛混饭吃。
到了90年的时候,这小子觉得自己技术已大成,于是主动跑到尼克斯试训。
试训的时候,也不知道急于出人头地还是怎么的。
反正行为很乖张,甚至还跑去帕特里克尤因头上扣篮。
大猩猩一脸横肉,当场将他从空中拽了下来,导致他身体受伤。
当时NBA有个规定,不能裁掉伤员。
于是,斯塔克斯就留在了纽约尼克斯阵中。
再然后,就凭借着拼命的防守,和卓越的身体素质,外加‘神经刀’一般的三分投射能力,留在了纽约。
“那个孩子的话语犹如手术刀一般精准,他恰到好处的掐住尼克斯的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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