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本来打算写到这里就收笔。
我最早的想法是,先描写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最后几年的遭遇,以及他惨死的情状,然后再回头来叙述我所知的他早年的生活。
我准备这么写,倒不是因为我想故弄玄虚,而是因为我想让斯特里克兰怀着种种我并不了解的梦想,带着孤独的灵魂,奔向那早已令他魂梦萦绕的陌生群岛。
我喜欢这种义无反顾的形象:在四十七岁的年纪,当绝大多数同龄人早已过着安逸舒适的日子,他却毅然去寻找新的世界。
我仿佛看到他迎着凛冽的北风,在白浪翻飞的茫茫大海上,极目眺望渐渐消失、再也无缘重见的法国海岸线;我觉得他的行为有着慷慨激烈的风采,而他的灵魂有着勇往直前的气概。
我想让这本书在这里结束,是为了给读者留下希望。
这似乎强化了人类不屈不挠的崇高精神。
但我做不到。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是写不下去,经过几番尝试,我只好放弃了这种写法,我开始老老实实地采用寻常的笔法,将我所了解的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平铺直叙地和盘托出。
我对其生活的了解是片段式的。
如果把我比喻成生物学家的话,那就是我手上只有一根骨头,却不仅试图还原某种灭绝已久的动物的形貌,还想要摸清它的习性。
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给那些在塔希提和他有过接触的人留下特别的印象。
对他们来说,他无非是个流落异乡的白人,手头总是很拮据,仅有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画了许多在他们看来很荒诞的画作;直到他魂归地府之后好几年,巴黎和柏林的画廊派出许多经纪人,纷纷前来搜罗他有可能仍散落在这座岛屿上的遗作,他们才意识到原来这里曾经生活过某位重要的大人物。
这时他们才想起来,当年花点小钱就能买到的画如今已是价值连城,他们简直不能原谅自己竟然白白放过这种发大财的机会。
岛上有个犹太商人叫科恩,他手上有幅斯特里克兰的画,这幅画的来路有点特别。
他是个矮小的法国人,有着和蔼的眼睛和可亲的笑容,半是商人半是渔民,经常大胆地开着自家的快艇往来土阿莫土群岛[167]和马克萨斯群岛[168],运去当地需要的商品,载回椰肉干、贝壳和珍珠。
我去找他,是因为听说他有颗很大的黑珍珠要卖,而且价格很低,在发现我还是买不起之后,我跟他聊起了斯特里克兰。
他和斯特里克兰很熟。
“你知道吗,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是个画家,”
他告诉我,“我们这边的群岛上画家并不多,我当时很替他感到惋惜,因为他画得太糟糕了。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我给他的。
我在半岛那边有个种植园,我想请个白人工头。
如果没有白人监工,本地的土人是不会替你做事情的。
我对他说:‘你有大量的时间可以画画,还能赚点小钱。
’我知道他很潦倒,但还是给他开了很高的工资。”
“我想他应该不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工头吧。”
我笑着说。
“我对他很宽容。
我总是很同情艺术家。
我们这种人天生就是这样,你知道的。
但他只待了几个月。
等到赚够钱买颜料和画布,他就离开我了。
那时候他已经迷上了这个地方,他想要住到深山老林里去。
但我后来还是经常见到他。
泡泡妞,喝喝茶会魔法,擅长药剂,一直致力研究房X术其实这是一个穿越者,混在异界的悠闲日子。...
他拥有魔神血脉,在四大家族的比武大会上奇招频出,一鸣惊人,从此迈上血腥恶魔之路,各路追杀磨砺其无上意志,各方势力诚服其强大武力,各色女人拜倒其绝世魅力,然而杀戮无止境,巅峰不可求,最终他能否用鲜血缔造魔神传奇,主宰天下?...
老婆,天黑了嗯,然后呢?你是不是该履行你的义务了?某男暧昧地暗示,解开衣扣,对她露出蜜色的八块腹肌和性感的人鱼线。盛夏忍无可忍,一脚踹过去!传说冷三少容貌倾城,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传说冷三少不近女色,对女人厌恶至极。传说冷三少是商业中的帝王,杀伐果断,手段之狠辣令对手闻风丧胆。果然,传说不可信!眼前这个时时刻刻在她面前掉节操的家伙,绝对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冷三少!...
简介七十万字老书保障,老作者开坑全站唯一青梅竹马文单女主甜宠日常糖尿病患者慎入粉丝群949567887叶辰死了。在灵魂抽离身体的那一刻,他永远忘不了那个哭的撕心裂肺的女孩。那个在他生病期间陪他一起剃光头的女孩!那个准备跟他表白的女孩!一切的一切犹如电影片段一般在脑海中闪过。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发誓一定好好守护眼前人,或许是执念太深,他重生了。并绑定了全能签到系统!每日签到,只要获得足够仰慕值,便可抽奖!叮!恭喜宿主,得到顾念惜崇拜,仰慕值3!叮!恭喜宿主,抽中逆天运气!...
彪悍的人生,从来不需要解释书友一群144298927,欢迎大家进来讨论剧情...
一代战帝萧逸重生都市,回到高中时代,成为那个人人可欺的小人物。这一世,我要站在绝巅!这一世,我要弥补所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