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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韦正云(第1页)

夜未央歌舞厅自上次陈乐道来过后,已经有了不小的改变。

原因自然是陈乐道对服务人员的制服改装。

陈乐道一通临时起意的瞎几把改动,让原本没有多少竞争力的夜未央在法租界顿时变得独树一帜。

相应的,也因此吸引来不少心怀好奇的顾客。

服务员人手一把狗腿刀,这成了原本毫无特点的夜未央歌舞厅中最亮丽的风景线。

这风格固然有些彪悍,但胜在足够新奇,再加上歌舞厅经理韦正云的一些细节处理。

让夜未央这奇葩的风格变得受欢迎起来。

法租界虽然繁华,但其治安环境也是一大问题,有时你甚至会看见有人拿着砍刀追着人从一条街砍到另一条街。

砍红了眼,就是巡警都照砍不误。

也就是没有街砍王的认证颁奖,不然想必会有很多人拿到这一荣誉。

治安不好,做生意自然就是问题,尤其像歌舞厅这种娱乐场所,更是事故多发地带。

夜未央服务员人手一把狗腿刀别在大腿上,这威慑力杠杠的。

给顾客们的安全感也是杠杠的,这让夜未央一时变得受欢迎起来,即使在法租界也小具名气。

不少歌女名媛都开始喜欢出入夜未央,而且因为夜未央没有那些乌烟瘴气的东西存在,让得不少自诩清流的人都喜欢来这里坐坐。

这是环境改善后带来的意外之喜。

夜未央的成功引来不少人的试探,小角色被丁力用狗腿刀打发了。

丁力敢打敢拼的狠人名气借此传播出去,成了一个拥有些许名气的人物。

陈乐道选择让丁力来坐镇歌舞厅的作用开始体现出来。

至于那些大人物,要么就是夜未央还入不了他们的眼,要么就是因为知道夜未央背后老板是陈乐道,而陈乐道背后站着警务处萨尔礼。

因此不敢妄动。

陈乐道和冯程程到夜未央时,这里已经渐渐热闹起来。

出入这里的,大多数都是穿着艳丽旗袍的女人或者身着西装的男人。

旗袍和西装,这年代便是身份的基本象征。

能穿的人至少都是中产阶级,不大差钱的那种。

也有一些穿着丝绸马褂的人,这些人基本上至少都是已经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手上多半会带着玉扳指之类的东西,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

这类人要么就是权贵人物,要么就是老派豪商。

话说好像陈连山也是这种穿着,只不过他没什么玉扳指这些东西。

相对那些豪商而言,陈连山更加简朴,穿着得体,更具正派人物气质。

踏入歌舞厅,冯程程小脸上顿时露出惊喜之色,“你这里生意很不错啊!”

冯程程赞道,她明明听人跟祥叔汇报时说这里生意一般的,那些人也太不靠谱了。

现在都还没到黄金高峰期,这里人就已经这么多,怎么看都不是生意不好的样子。

即使第一次来,冯程程也不难得出这个判断。

这里的人可比她平时和父亲一起参加酒会时的人还要多。

陈乐道也有点小惊讶,他上次之后就没来过,没想到现在居然有如此变化。

“还行!”

陈乐道呵呵一笑,转身看向身后跟进来的冯程程的那些保镖。

这些人都是第一次来夜未央,看到那些大腿上别着砍刀的服务员后,身体都稍稍紧绷了些。

歌舞厅这些寻乐子的地方他们不是没去过,但这家夜未央歌舞厅路子好像有点野。

纵然他们身上都有枪,但人就那么几个,更何况还得保护冯程程,这要出点事,可不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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