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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功能仿佛是一台复合型的识别机加测谎仪。
如果类比成动物的话,有些像新闻里陌生男子偷偷尾随女子时,路边的小狗总能分辨出男子的不怀好意。
她想起那截断指,基本能猜到是谁的杰作:“小祈,夜里是不是有人来到家里了?”
它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还在纠结她刚刚想谁了。
“很弱的。”
它没忘了强调。
在简祈的眼中,小个头的人类和地表上的小型节肢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没有什么攻击力。
不过人类的热武器还是需要提防一下,所以它在确保不会吵醒简韶的情况下才出的手。
“那这些人呢?”
“走了,”
简祈玩她送的卷花,并没有将晚上的事情放在心上,“有人,窗子上。”
简韶一惊。
简祈感受到她的情绪波动,困惑地抱住她的胳膊,“我保护姐姐——”
简韶拍拍它的头:“知道的知道的,你最靠谱了——窗子上是什么人?”
“好人。”
小祈眨眨眼睛。
“一直保护我们?”
简韶想了想,“翟毅哥?”
小祈不认识,但是它能分辨出,对方并无恶意。
简韶捏着树叶,觉得他们一定是为了小祈来的。
她心疼地摸了摸它的头发,思索如何才能保护好小祈。
﹉
唐宁气喘吁吁地跑来时,简韶早已让小祈变成软软的水晶胶,如一串项链般地盘在她的脖子上。
唐宁夹紧了考研单词,很远便瞥见简韶穿着长长的白色大衣坐在树下,领子和帽沿之间,隐隐露出一截白皙的后颈。
她的步伐不由地放慢,最后在距离简韶不远的地方站定。
简韶微微侧脸,正好也看到了她。
“抱歉,刚刚背单词,忘了时间……”
唐宁充满歉意地走过去,目光在她的大衣上飘动。
看上去真是一件好薄、好轻盈的衣服啊,但是唐宁知道,一定比她七十块钱买的派克服要暖和太多太多。
她猜测或许是羊毛,因为她曾经穿过百分之五十的羊毛衫就已经非常暖和了,也或许是更为昂贵细腻的小山羊绒或者骆马毛。
不过她没有穿过,所以无法具体地分辨。
冬天总能以它刺骨的冰寒让她体会到切肤的贫穷,所以她总是那样真情实感地厌恶着一切阴冷、潮湿的东西,在她的记忆里和贫穷仿佛一对双生子。
她期盼夏天,就像期盼人生的朝露一般。
简韶能够隐隐地感受到她目光的流动。
其实这些衣服并不是她买的,都是搬进马南里时隋恕放进衣柜的。
他没有单独跟她讲过,或许是觉得这件事只是随手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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