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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是我讨厌夜莺。”
威廉说,“我恨我的姓氏。”
可能因为对方是迈克尔,那位被所有人孤立却又敬畏的迈克尔。
也可能因为迈克尔初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就是以拯救者的姿态。
总之,威廉信任他,向他坦白了从未向其他人坦白的心声:
“我不想为不懂欣赏的国王歌唱,被镶金戴银的人造小鸟替代。
更不想用心头血供养玫瑰花,却被人轻易挥霍。
我宁可做莫里斯·梅特林克笔下的青鸟,生得自由,死得其所。”
“《夜莺与玫瑰》?”
迈克尔知道威廉在说什么,可是他有不同的角度,“王尔德对鸟类的习性一无所知。
夜莺中雄鸟才有优美的歌喉,而非作家臆想中的雌鸟。
至于青鸟——在美洲有一种羽毛深蓝的知更鸟,我怀疑那就是青鸟的原型。”
威廉呆呆地看着他。
迈克尔补充道:“还有,我也讨厌我的姓氏。”
威廉与迈克尔久久对视,在对方的眼中,他们看到了与自己十分相似的东西。
威廉突然大笑起来:“我喜欢你!”
面对十数人的围殴都岿然不动的迈克尔突然僵硬了,变成了一尊一动不动的雕塑,只有他发红的耳廓暴露了他。
他生硬地转移着话题:“对了,你知道你的眼睛是紫色的吗?”
第14章乐队筹建
“爱德华,你发现了吗?我的眼睛有时似乎有点紫。”
爱德华穿着睡袍,借着床头的灯光读书:“你不知道吗?在某些角度,它简直紫得像紫罗兰一样。”
“从来没人告诉过我这件事。”
威廉在镜子前睁大眼睛观察。
他对自己的外表确实有些迟钝,在这全员男性的公学里,他精致的外貌,漂亮的黑发,还有总是毫无自觉的笑容,总会滋生恶人阴暗的欲望。
爱德华翻了一页书,像是随口一提:“你知道吗?盖德先生辞职了。
我记得他教你们数学吧?”
“啊?”
威廉脸色一僵,“为什么?”
“成年人的工作有变动很正常。”
爱德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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