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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韶问。
“不卡不卡,四六级试音都没这么清晰过,路过的蚂蚁也听的门清。”
唐宁赶忙说。
简韶顿时感到了羞耻,心想还不如卡一些呢。
唐宁又开始感慨:“他之前竟然没有谈过恋爱吗?不过也不奇怪——”
“为什么?”
她问。
“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感觉,也可以称之为直觉。”
唐宁解释。
“比如大一我刚来平城的时候,疯狂想谈恋爱,因为没有归属、没有安定感,觉得孤独。
背书背到想哭的时候,也很想有个人给我送一杯奶茶,安慰我鼓励我——可是后来啊,我想,那时候的我或许也不是真的想谈恋爱,只是在最无助的时候,本能地渴求一段亲密关系。
我想得到支持、安慰与帮助,胜过想要一个男朋友。”
简韶笑起来:“我那时候也有过这样的念头哎!”
城市太大,她们浮游于浩瀚蓝海,像幼鱼,像孤星。
“适应了大学生活后,我突然想,我以后也会有许多这样艰难的瞬间,疯狂渴求人与人之间的联结。
等30岁的时候,我会不会觉得人生很累、一直在漂泊,像没有根的浮萍?我会不会为了得到内心的根系,选择与表面相衬的男人组建家庭,从而获得世俗意义上的幸福?而这份幸福又是否是虚幻的泡沫包裹的哑药,使我有口难言,失去曾经独属于自己的模样?”
简韶静静听着,无法回答。
“我不知道,但是我控制不住在孤独的时候总会生出这种渴望。
可是,我觉得隋恕不是这样的人,”
唐宁说,“如若大部分人恋爱,是以消解孤独与不安为最初的动机,是以经济上形成互帮互助的家庭联盟为最终目的,那么我感觉他会不屑于这种取暖式的联结。”
隋恕平静、冷淡的眼瞳滑过简韶的脑海,那双眼睛在她枕畔时会泄出隐秘而细微的疲惫。
他几乎全年无休,连跨年夜都通宵待在实验室里。
他会像大多数人一样,觉得孤独吗?
简韶想起墓园,想起那本书。
或许他也会感到孤独,但并不会和她们一样,也绝不会因此恋爱。
﹉﹉
中午室外不算太冷,照着暖融融的冬阳。
隋恕从楼梯上来的时候,看到简韶披着条骆马毛披肩,依靠在露台的藤椅秋千里看书。
她的脚不太能够着地面,随着秋千的晃动一摇一摇。
“眼睛不晃?”
他一边脱下大衣,一边走过去。
简韶倒是没想到他这个点会回来。
她想起来首饰还乱糟糟丢在桌子上没有收拾,不过看隋恕的神色,似乎并没有介意。
她小小松口气,搁下书起身,“怎么回来了?”
他的视线缓缓下移,落在被披肩流苏遮掩的肚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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