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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明非早早起床,换上了一件白色的短衫和牛仔裤,难得的梳理了一下头发,对镜子里清秀俊朗的自己做了个鬼脸。
路明非从来都不丑,属于那种稍微打扮一下,换上女装就认不出男女的清秀,毕竟混血种都是俊男美女,美的不一定是混血种,但混血种一定美。
但是他从上仕兰中学以来,就感觉自己是丑小鸭进了天鹅群,感到自卑,极不自信,走路弯腰驼背,站立怂拉肩膀双目无神,身上总是散发着无形的衰气,脸再好也救不了这种衰逼气质。
现在好了,抬起头来了,剑眉如星,五官分明,鼻梁高挺,红唇适中,双眼犀利,一米七的身高,都可以去和仕兰神人楚子航搏一搏校草的称号了。
路明非觉得,现在自己不应该算丑小鸭,起码也是小哥斯拉吧?嗷呜嗷呜咆哮的那种。
走出洗手间正好撞见了要上厕所的叔叔,他诧异地打量自家侄儿,摸了摸布满胡茬的下巴,询问道:“明非啊,你是不是恋爱了?我记得你以前都不爱打扮的?这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放在男生身上也是同样的道理,老实告诉叔叔,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了?”
路明非一愣,脑海中下意识浮现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的文艺女孩,却是使劲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是想着脱胎换骨从精神仪容开始吗,玩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想努力了,起码也要让那臭屁老师不敢再对我说:‘就是因为你才不至于让我们班的平均分飞到天上去!
’”
“努力好啊,改变好啊,叔叔支持你!
你要是觉得学习跟不上可以跟我说,我给你找个补习班,保证你迅速追上来!”
叔叔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露出欣慰的笑容,孩子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啊!
路明非点点头,“那我就先去吃早餐了。”
“嗯。”
叔叔进去上厕所了。
婶婶出去了,餐桌上就坐着他那向160CM160斤靠近的堂弟,故作优雅地用刀叉分割着煎蛋面包,时不时拧上一口牛奶。
路明非就没他那么矫情了,抓起面包就啃,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把牛奶焖了。
“你吃慢点能死啊?赶着投胎似的。”
路鸣泽没好气地暼了他一眼,用餐巾纸擦拭着嘴角。
“矫情。”
路明非回怼,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出门,感受着清晨的大好时光。
现在七月初,炎热来袭,只有早上和晚上凉快些,阳光比较柔和,暖洋洋的,微风吹拂了树叶,哗哗地响。
一路下楼,路明非快速跑到书摊,问卖书的大爷有没有北欧神话的书籍,他可记得门清,昨天说好了要研究研究的,要是研究出来了说不定可以让老爸老妈放下工作回来陪陪他呢。
大爷戴上老花镜翻找了一阵,给他丢过来一本《埃达》和《尼伯龙根之歌》,付了钱,路明非抱着两本书一口气跑了一千多米来到学校。
没有机会试验一下言灵·冰之皇,路明非不知道它究竟有多炫酷有多强大,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和过去已经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以前他跑个一千米就累得跟条死狗一样,现在一千多米也没见喘一口大气。
他是觉得自己现在去打篮球的话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
混血种的身体素质不是普通人能比的,这很正常。
仕兰中学是全市最大的私立贵族学校,能来这上学的人家里都不怎么简单,路明非能来这上学也是因为他父母每年都会从美国寄一笔不小的钱回来,给他支付完一年的学费都还能有一半的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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