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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
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
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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