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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就吃吧,今天劳烦你这么远的路来找我们,以后我们这些知青,还要让你多多照顾呢。
再说了,东西都买了,”
看着几人都不好意思的样子,林琳直接让他们开吃。
而且,她还率先咬了一口馅饼。
果然好吃,里边的馅料有肥肉丁,粉条,豆腐,韭菜,诚意十足啊。
几个人一闻这味道,也受不了了,也不客气了,直接开吃。
毕竟,这个年代吃顿白面可不容易。
食物是拉进人距离的最好方式,吃完东西,几个人就熟悉了起来。
林琳知道了那个女知青叫刘卫红,很有这个年代特色的名字。
两个男知青,一个叫赵子成,一个叫卫新。
几个人都是海市那边的过来的。
林琳也在回去的路上,趁机给大队长提起来给她找一个公分少,但是清闲的活,毕竟,她不怕吃不饱。
而且,每个月还有林父林母的补贴呢。
回去的路上,林琳没走一半,就感觉走不动了,脚上估计打起了几个水泡。
而且,斜挂在肩膀上的挎包,这会也勒的林琳肩膀都不敢动一下。
只能时不时的,小心翼翼的挪一下肩带。
细细密密的汗珠,直从额头上流了下来,她不懂,事实上应该就是走出了几个血泡,怎么感觉像是被剁了脚一样疼?
牛车上满满的,压根坐不下一个人,所以,林琳也只能忍着。
好在,她比原主坚强,忍耐力也强。
要是原主的话,这会估计早就疼晕了。
说实话,她这会讨厌死了这种体质,这会的疼痛感已经夺去她所有的注意力。
快不得原主连个书包都没有背过,原来都是因为这个体质啊。
林琳从来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体质,简直能够要命了。
童话里的豌豆公主,估计就是这样的体质吧?
苦中作乐的想了一下,林琳还等分散一下注意力。
这会她全靠着刘卫红的扶持,不然她是一步都走不动了。
林琳决定回去好好谢一下刘卫红。
想不到人家看起来瘦瘦的,但是,挺有劲的。
拉了林琳半天,也没有感觉累的。
只有林琳自己,没走一步,都感觉在针尖上跳舞,那感觉,太酸爽了。
她不是没有起过水泡,这么多世界过去了,什么伤没受过,但是,绝对没有这么疼。
没坚持一会,林琳都感觉整个世界在晃,她有点坚持不下去了。
“林同志,你怎么样?还能走吗?”
陈剑锋直接扶住林琳,看着她惨白的脸色,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样的女孩,在乡下那个地方该怎么生存?
“我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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