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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鸡毛笔(第1页)

没让丛蝶等太久,大约二十分钟后王直生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霍姐被司机接走了,你在哪呢?”

丛蝶看了下四周:“我在三楼直梯的位置,旁边还有个卖气球的。”

“我马上过去,你可以先想想吃什么。”

两人汇合之后,就近选了一个老菜馆。

等着上材功夫,王直生和丛蝶解释起来刚才的人:“那个人是我一个姐姐,也算是有点亲戚关系,就是太热情了,刚才吓着了吧?”

丛蝶摇了摇头,理解的笑着:“还好,能在外地遇见熟人也挺好的。”

王直生:“她虽然嘴不饶人了些,其他还是不错的,那大家在一起聚聚,你就知道了。”

“好”

丛蝶以为王直生只是随口一,便答应了下来。

等两人吃完饭出了商场的时候,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回到房间后的丛蝶,直接平了床上,闭眼想到才第一,怎么就这么累啊。

歇了一会的丛蝶强打精神收拾了一下自己,便趴到了床上。

第二一早,王直生就带着丛蝶,开始在t市各个景点游玩开来。

看王直生把车停在了一座名人故居前,丛蝶疑惑的看向他。

“这就是我们今的第一站,下车吧。”

王直生停好车后就带着丛蝶往里面走,因为在网上提前买票聊原因,两人没有排队,直接就进去了。

进来逛了一会之后,丛蝶直接问道:“我们不是要去客户公司吗?”

“那不着急的,来,看看,原来明仁当年写字用的真的是鸡毛啊!”

王直生指着被玻璃围起来的一只羽毛,惊奇的。

不着急?丛蝶虽然心有疑惑,但还是朝他手指的地方望去。

“有什么不对吗?”

丛蝶记着教科书里的很详细啊,明仁偏爱鸡毛,而且前一段时间,网上不还很流行用鸡毛当笔,致敬明仁吗。

“哈哈,没有什么不对的啊,就是我当时以为那是瞎的呢,毕竟明仁那么有钱,又那么讲究品味,我以为他常用的羽毛笔该是鹅毛的。”

见丛蝶满脸疑惑,王直生解释起来自己的想法。

丛蝶思索了一下,赞同的点了下头:“还真是有道理,那他当年为什么喜欢用鸡毛呢?我看好多书上都有提及明仁偏爱鸡毛的,而且你看这个鸡毛笔,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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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王直生的解释,丛蝶认为他的还真挺有道理的,鹅羽毛笔听上去就比鸡毛笔要高雅。

实际上她时候,第一次在教科书上读到鸡毛笔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鸡毛掸子,还在想明仁是怎么用鸡毛掸子写字的呢。

见丛蝶也赞同自己的想法,王直生高心:“这可能就是明仁的特殊爱好?大鱼大肉吃多了,就得来点清粥菜,美其名曰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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