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擦着额头的汗,“卫生间太小了,你要是想买台洗衣机,根本隔不下。”
“没办法,这种单身宿舍就是这样。”
她惋惜的说。
“你准备买洗衣机吗?不如我俩出钱一起买一台?”
他察言观色,“隔我那儿,你下去洗衣服呗,也没多远。
反正你每天要——”
他忽然卡壳了,不太好意思的挠挠头,“我们是不是应该商量一下,现在怎么复习?”
“各人复习各人的,早上一起早读。”
他微怔,“——也行。”
地质局也没事给他俩做,人事部让他们好好学习好好考试,要是能考上大学,也是局里的成绩。
现在一个大学生多金贵呀!
还表示如果考上大学,这边可以办理手续,保留编制,毕业后再回来。
当然也不是白让人回来的,可以包了学费和生活费,不过当然要是局里出钱,那么希望他俩能选择相应对口的专业。
俩人都表示,等考过高考再说。
现在还是考试之后估分报名,考生不知道自己能考多少分,有高分去了普通学校的,也有分数一般但居然走运去了名校的。
在单位有了宿舍,就相当于有了自己的“家”
,姜明光周末回家半天,中午过去吃饭,晚上吃过饭回宿舍。
贺群很高兴她能回到省城,絮絮叨叨她在乡下受苦了,吃没得吃、睡又睡不好。
其实这次去乡下倒是还好,因为换了新床新垫被,终于没有被虫咬,晚上的睡眠质量还是不错的。
又因为还没有到夏天,没有蚊子,还是很舒坦的。
就是吃确实没吃好,吃肉太少,确实瘦了一点。
姜韶波从小被母亲、姐姐照顾,从来不会做饭,到了部队上吃食堂,转业到电力局还是吃食堂,从来没学过做饭。
贺群做饭的味道一般,只有一样菜做的好吃炖蹄髈,一只蹄髈炖到骨肉分离,肥而不腻,全家人都爱吃。
于是每周都炖半只蹄髈,留着姜明光回家吃。
姜明珠跟父亲姜韶波一样,都爱吃带皮的半肥肉,一家四口人完美分食,姜明光吃蹄髈上的瘦肉,贺群啃骨头。
谁不爱吃肉呢?不管肥肉瘦肉,肯定比光秃秃的骨头好吃。
姜明光便觉得贺群倒也不是不爱她,就是偏心小女儿,也不是什么大事。
原著里当然视角都是跟随原女主的,所以父母慈爱都是给了姜明珠的,姜明光早早死了,分不了父母的爱,原女主拥有一个美好的原生家庭。
可这个家庭也是她的,父母的爱也应该有她的一份。
作者有话要说明光和明珠的关系就有点像真假千金,不同的只是她俩有血缘关系。
作者因为不会写极品,所以极品亲戚啥的出场率不高。
本文主要讲女主的成长,用不着跟极品亲戚撕来扯去,也不会跟妹妹急赤白脸的争抢。
会不会觉得没啥可看的?不会啦,可以写的东西好多的啦。
一毛一分攒钱太累了,我们明光的志向是星辰大海啦。
五年前,她打掉他的骨肉,将孩子鲜红的血泼在他脸上,狠狠羞辱,你这个穷小子,不配让我给你生孩子!五年后,他将她压在浴室,厚厚的一摞钱砸在她脸上,肆意凌辱,乔圆圆,你睁开眼看清楚,现在买你的,就是曾经你最瞧不上的穷小子!瞧不上么?乔圆圆惨然而笑,时光流逝,岁月更迭,他们已分别了一亿五千七百秒,连她自己都变得面目全非,可爱他的那颗心,从未变过。秦子琛,爱你,让我从无忧天堂坠落地狱深渊,可若问我后悔么,我还是会说,不悔,此生无悔...
离婚,我要离婚!小女人哭唧唧地吼道。一场意外,沈念初得罪了权势滔天凶狠残暴的龙少,被强娶回家,一言不合就宠她!混蛋!是谁说他不能人道,不喜欢女人,而且还是个gay的?都是假的!某男闻言,直接上前搂住沈念初,薄唇勾起,离婚?可以,生个娃就离!当沈念初将小包子双手奉上,丢下离婚协议时,龙洐澈迅速将她壁咚在墙角,不要脸地说道,龙太太,我可没说只生一个!...
主人公叫江尘段秋雪秀秀的小说叫做剑道独尊杂役弟子,它的作者是青鸾峰上写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杂役峰虽然是杂役弟子居住的地方,但是其规模却已经可以媲美大秦帝国内的一座三十几万人口的小城。...
一朝穿越,结果发现嫁给了一个太监。罢罢罢,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有灵泉可助他雄风再展。啥?嫁给太监还怀孕了?英俊的太监相公还对她说ampampldquo生下来,我来养!ampamprdquo苏囍无以为报,只想替他医治。谁料余烬处处闪躲。苏囍ampampldquo喂喂喂,我真的能让你再长出来!ampamprdquo...
订婚前一夜,安小溪酒吧风流,惹上了不该招惹的A市霸主慕琛,第二天醒来把对方当成牛郎的她扔下200块钱仓皇逃跑。再相见时婚礼现场,她不检点的行为曝光被新郎当场退婚,应当来找她算账的他霸气相救嫁给我!之后她从身份卑微的私生女摇身一变成了慕太太,每天被他以丈夫的名义花样压榨,无度索求,然而当她身心沦陷时,他竟要和她离婚...
主角穿越到了清末,带着一个猎杀面板。为也生存,也为了在这个内外交困多灾多难的时代尽份绵薄之力,唯有对敌对人物一一猎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