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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时下挺火的演员,靠着校园剧里深情男二的人设出道,最近有一部票房不错的电影。
我认识他的时候,十四五岁的年纪,尚未长开,满脸都写着稚嫩。
但他那时候已经很好看,笑起来青春阳光,少年感十足。
我和他是同班同学,文理科分班前后都是。
我现在都记得分科前,我小心翼翼地问他要选什么,然后在看过他的志愿后,把我表格上的理科划掉,郑重地写上文科。
我父母很开明,所以从选文理科再到选大学、选专业,都是我自己拿主意。
我们俩是前后桌,换了很多次位置,一直是前后桌。
说起来挺幸运的,但也有些遗憾,小说里最暧昧的同桌,从来与我俩无关。
他的同桌有过男生也有过女生,但班上换位置换得频繁,每一个都不长久。
所以一整个班上,我和他算是比较熟悉。
他在学校待的时间,细究起来,没有很多,所以大概他不怎么记得每一个同桌的名字,但我自信他一定记得我。
他长得实在好看,高一开学没多久,就成了我们年级乃至全校都听说过的帅哥。
有很多女孩子暗戳戳喜欢他,七弯八拐甚至有人托我递情书给他。
我向来婉拒,理由惯来是“我和他不熟。”
有一次玩笑般跟他讲了之后,他轻轻弹了一下我的脑门,跟我说:“下次换个理由。”
我们相熟得莫名其妙,但又理所应当,虽然现在早已无甚联系。
也有女孩子胆子大,当着他面就说喜欢,他总是笑着拒绝,说自己一心向学。
他的成绩在我们班上不算顶好,但放眼全年级,倒也不错。
他高一暑假的时候拍了第一部戏,从此我们的人生轨迹天差地别。
我努力奔往既定的前路,一遍一遍刷着习题,在燥热的夏天将所有不合时宜的情感掩埋。
偶尔在解不开数学题的时候会短暂地想起,树影婆娑的某个午后,我们曾一起逃掉体育课,去小卖部买冰镇的牛奶和雪糕。
他喜欢没有过多滋味的老冰棍,我喜欢有一层内馅儿的绿豆冰糕。
我们的校园里种了许多法国梧桐,黄灿灿的叶子时常把地面铺满。
我记得有一次他请假去拍戏,从办公室出来后,踩着落叶往校门走去。
我掩在柱子后面,听清脆的碎叶的声音里夹着一两声鸟叫,而他缓步走着,在日光的眷顾下,美得像幅画卷。
他没有回头,自顾自去往光明的前途。
他的未来是广阔明媚的,所以他一早就飞出我们的小城市,只是我深陷在随处可见的法国梧桐,逃脱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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