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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不停地告诫人们,在你演讲的同时每一句话都要有与之相配合的动作,哪些话要举左手,哪些话要举右手,甚至举手的高度和角度都有严格的控制。
有一次,我就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一堂课。
二十多个学生站在教师前面,他们手中拿着同样的一段演说词,显然这是一段从某本书中节选下来的极富华丽词藻和严密逻辑的演说词。
那些站在讲台上的同学都严格按照这本书中所写的,在一遍一遍地演练着演讲时的动作,样子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可笑至极。
这种既无聊又毫无意义的说教让大家倍感疲惫。
不久前,马萨诸塞州的一个著名大学的教务长宣布他们的大学没有开设公共演讲课程,因为他觉得开设这么没有实用性,又对演讲毫无帮助的课程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对此,我很认同。
长期的实践证明,很多关于演讲举止的文章都是白白浪费笔墨纸张,并且一无是处。
那些文章里所讲述的演讲动作应用到实际中的时候简直是矫揉造作。
因为,真实的演讲动作是来源于演讲者的心灵、思想、表达的欲望。
演讲者在演讲的过程中瞬间爆发的激情举动胜过任何格式化的动作。
因此,演讲时的举止是人内心世界的外在表现,正如人们的亲吻、悲伤、快乐、晕船一样,而绝对不是像在聚会中穿的礼服一样呆板无趣。
演讲者在台上的举止应该完全属于他自己,就和生活中的他一样。
在对每一位演讲学习者进行演讲课程培训的时候,追求千篇一律的演讲风格是不可能的,而每位演讲者的演讲举止都应是独具风格的。
如果我们大胆的假设一下,如果把林肯缓慢、迟滞的讲台举止改换成道格拉斯幽默、端庄的风格,那一定会贻笑大方的。
据林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的传记作者透露说:“林肯在演讲的时候,运用头部多于手势。
他在刻意强调演讲内容意义重大时,常常频繁地、满腔激情地甩动头部。
个别时候,他也会突然挺直自己的身子和脖子,就像可燃场扔进了电火花一样,让人感到激动和新奇。
但是,他却极少用许多雄辩家都经常使用的,好像要把时空划分成份似的剧烈的手部动作,在演讲中,林肯偶尔也会走动一下,但他绝不会为了可以追求某些好的效果而设计自己演讲时的动作。
在演讲中,他看上去显得无比轻松和极富魅力,又是那么的高雅和自然,从某种程度上讲,演讲时的他是那么吸引人。
林肯在演讲后的动作有一种大众化的意义和强调作用。
当他的右手那细弱、有力的手指伸向听众的头脑时,就为了表达一种喜悦之情,当他手心向上举起双手,几乎与地面成五十度角,好像在热情地迎接着他所向往的东西。
他是非常看不起虚假、做作、卖弄是非的,如果要表达一种厌恶之情,例如针对农奴制,他会紧握双拳,高举双臂,在空中挥舞。
这也是他的经典动作之一。
从他的演讲动作中,我们就可以领悟到他废弃旧事物并永远把它们抛弃的坚定决心。
林肯总是安静地站在讲台的中央,从不前后脚站立,在演讲中也不会用手扶着某些东西以寻求支撑。
他从来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只是改变一下站立的姿势。
他有时会用左手握住外套的翻领,腾出右手去做一些手势,这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紧张的手臂。”
林肯的这个经典动作被圣人高登斯刻成了雕像,屹立于芝加哥的林肯公园里。
与林肯演讲时的举止相比,罗斯福的演讲则显得更加激情洋溢、热情似火、充满活力,他演讲时善于利用面部的表情,这种激情贯穿于全身的每一个部位,他的整个身体都在散发着演讲的信息;布莱恩在演讲中则经常挥动手臂;格莱特斯通却时常用手击打着桌子;劳德·罗斯伯利则会在高举右臂后用力落下。
无论怎样,演讲者最应该具备的就是其精神和心理都要充满信念,只有这样演讲者演讲时的动作才会显得坚定有力、自然顺畅。
对演讲动作最好的诠释就是富于自然和生活。
巴克尔骨瘦如柴,而且他的动作十分呆板迟滞;庇特在挥动手臂时就像“一个蹩脚的小丑”
;劳德·麦考雷的演讲动作单一而又滑稽可笑,格莱敦、巴奈尔等人也不例外。
所以,刚刚去世不久的剑桥大学的劳德·可申在国会演说中说道:“这是显而易见的,著名的公众演说家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经典演讲动作,而且他们的长相和笨拙的行为在他们具备了整洁的外表和优雅的举止后,也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
很多年来,我曾经听过一位让数万人皈依基督教的演讲家,著名的吉普斯·史密斯所做的布道。
他那雄辩的演说深深触动了我。
在演讲中,他会使用许多手势,而他所作的这些手势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我想这就是演讲的最理想境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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