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二章
中容城是一座边境城市,跨过中容城就到了人族的地盘了。
但是作为一座边境城市,中容城并不荒凉,反而非常繁华,商业十分活跃。
“阿妈,我们真的不可以带上踏云吗?”
踏云是朗星河给天马取的名字,这次出远门朗夫人却没用踏云驾车,朗星河颇为不舍。
“不行。”
朗夫人态度非常坚定,解释道,“中容城不比咱们永昼城,那里各方势力错杂,大佬遍地走,我们自然是越低调越好的。”
大儿子弄回家的天马,整个大荒都找不到几匹,用那样稀罕的天马驾车去中容城,约等于拿着大喇叭喊[此处人菜钱多,速速来抢],平白给自己找事。
“既然要低调,我们又何必穿得这样花里胡哨?”
说着,朗星河原地转了个圈圈,宛若一只开屏展示的雄孔雀——完全不是夸张的比喻,此时朗星河所穿的衣裳名为“飞天服”
,又称孔雀服,色彩艳丽,衣摆上是金丝刺绣,披肩上缀着绿宝石,衣襟前则是层层叠叠的艳红色珠串,穿在身上沉重极了,像是披着钢铁铠甲。
朗夫人打量着盛装打扮的小儿子,眼中惊艳连连,嘴上连道,“多好啊,既显得富贵华丽,又不失英姿飒爽。”
朗星河: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行走的珠宝架。
“阿妈,咱们真要这身打扮出门吗?”
朗星河一脸生无可恋。
朗夫人笑道,“傻孩子,多好看啊。
再者,人嘛,向来都是先敬罗裳再敬人,咱们这身派头走出去,才不至于被小瞧了。”
朗星河不解,“阿妈,你这不是前后矛盾吗?刚刚才说天马太高调显眼了。”
朗星河严重怀疑阿妈是在忽悠自己。
朗夫人耐心解释,“我们这一套衣裳虽然华贵,但只能镇住普通人,落在修仙者的眼里那是一文不值的。
明白了吗?”
朗星河若有所思,心道,阿妈果然厉害,不然也不会将朗家经营成如今的模样——家中巨富,却不显山露水,旁人不会窥伺,但也不敢小瞧,这样一个度,朗夫人把握得极其精妙。
“哈哈哈”
一阵爆笑打断了母子二人的对话,正是收拾好行李过来集合的胡之腾和熊有渔。
“小狼,你这是穿的什么?”
胡之腾捂着肚子大笑,“我远远都看不清你的脸,就看到一座发光的宝山。”
夏日灿烂的阳光洒在朗星河的身上,五彩的宝石闪闪发光。
“唔,像是洒满彩色糖豆的冰淇淋。”
熊有渔插刀。
朗星河冲二人龇牙,“少得意了,你们也有!”
朗夫人做人向来周到,这次出行既然要带着熊家、胡家小子同行,那朗星河有的,自然会给另外两小孩儿也准备一份。
简介在这个世家贵族读书,平民百姓习武的畸形世界,一代兵魂穿越到了一个想要依靠读书来改换门庭的穷书生身上,于是,大昭出现了一个最能打的读书人...
徐白,小学开始每天天色没亮的时候就爬起来边走路,边背书,自小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不管是网络游戏还是各类小说,不论是影视歌星还是各类八卦,绝对和他沾不上边,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强人。踏上社会终于看了第一本闲书,于是他的生活变了有道是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一世战神一代战神之王江一辰强势回归都市,抬手血溅三尺,怒气天崩地裂。王侯将相对他俯首称臣,商业大鳄对他马首是瞻。唯有那红颜娇妻,方能让他甘愿折腰。...
身怀起死回神医术的兵王周游退役回到农村,搞种植,弄旅游,将一个荒村建成了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以祖传的神农医经,治绝症,疗百毒。美女,我看你身有顽疾,你除去衣服,我给你施个针?...
...
他,意外身死,在死神世界徘徊,终于他逆天归来,携一身惊天动地的能力,却发现自己的死亡不是意外,复仇的火焰熊熊燃烧,而身负异能的他将会在现实世界中掀起怎样的惊天波澜?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