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姓冷。
这个姓,不是源自那个生我的男人,他根本不配让我承袭他的姓氏!
他嗜赌如命,在赌光了所有田产家当后,把我们的娘也赌了出去。
娘被人拉走的当夜,就悬梁自尽,而在我和妹妹哭得死去活来时,那个不配做人丈夫更不配做人父亲的男人,又把我和妹妹当成了赌注,结果,自然仍是输。
那一夜大雨滂沱,那个烂醉的男人说完翌日会有人来带我和妹妹走后,即睡得鼾声如雷。
我给妹妹披了件蓑衣,牵着她离开了那个不能称之为家的家。
尽管雨把我们浇得又湿又冷,我仍感谢那场冷雨。
若非是它,我和妹妹当夜就会被拉走,成了青楼里的两个小倌,早晚都要迎来送往。
还是若非是它,我们就不会在村边的破庙遇上一队避雨的镖师,身幼体轻的我们钻进镖货里,躲过了父亲和要债人的追拿……
冷,是我七岁时人生留给我的最深体悟,也成了伴我终生的姓氏。
在下一个城镇时,趁镖师歇晌的当儿,我们钻了出来,沿街乞讨或拣人剩羹的日子于焉开始。
我七岁,雀儿五岁,两个面黄肌瘦的女娃能讨来什么呢?但我是姐姐,我必须把妹子养活,是明讨也好,暗偷也好,甚至打比我更弱的人手中抢食也好,为了活下去,我可以做任何事,任何事!
在如此的颠沛流离中,也过去了一年。
这日,我还是让妹妹呆在我们常落脚的城隍庙里,自己到外面觅食。
今儿个运气好,出门不久就碰上了一家老来得子的财主施粥施饼。
我怀里揣着两块热饼,脚不沾地的跑回庙里,急着让雀儿吃上一口久违的热食。
谁知,迎进眼来的,竟是那副场景:我年幼的妹子,被一个大汉压在地上……
我扑上去,骂他踢他咬他抓他,被他一只胳膊就给甩了出去,着落处,脑袋离一块尖厉的石头仅有半毫之距,但他仍在欺负雀儿!
那刹那,我眼前仅余一片血『色』,举起那块石头,尖厉叫着,将它砸上了那个畜生的后脑,一下不够,两下也不可以,我不停的砸,不停的打,那个脑袋在我眼前四分五裂,再成了一堆腐烂的血泥……还是不够,不够,不够!
直到,我用光了身上最后一丝力气,再也握不住那块石头……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杀人。
“你要不要跟我走?”
一个从头到尾都在一旁负手观看的男人问。
“跟你走,能吃饱饭么?”
这个时候,就算当真是青楼『妓』院,我也要去了。
虽然娘说那里是吃人的魔窟,但外面也是啊,与其饿着被吞,我宁愿是饱足以后再被人分食。
“非但能吃饱饭,还能养活你的妹子,有钱治她的病。”
因我回来的早,雀儿并没有真正失贞,但她被那个畜生,还有……我,先后的惊吓,此时神志失清,缩在角落里连我也不能接近,的确需要医治。
“行,你先让我和妹妹吃一顿好的,我就跟你走。”
吃了一顿从出娘胎也没有吃过的饱饭,又抓了一付收惊的『药』让妹妹喝下,那个男人告诉我,跟他走,是要杀人。
“就像我杀死那个畜生一样?”
“的确是要如杀死他一样的狠,但,我教你的,是漂亮的杀人方法,有时候,甚至不必流血的。”
这个男人,是江湖第一杀手组织的首领。
在他的精心培植下,五年后,我跻身江湖杀手榜。
十年后,我成了江湖五大杀手之一。
一度,冷蝉儿三个字,代表着索命和死亡。
办公室内,盛夏对身边的男人不满的道公司的人都说我一早存了心思勾引你,才坐上这总裁夫人的位置的。说我心机婊,配不上你!男人摸着下巴,对这个说法也相当不满瞎了他们的眼,分明就是我潜了你,把你强逼到总裁夫人位置上的!盛夏怎么听,都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大对劲...
主角和映萱何知洲被系统意外选中,和映萱需要扮演狗血总裁文里,被男主渣过然后带球跑的女主。在成功度过修仙,都市玄学风水,末世,未来科技四个世界后,她带着一身技能穿回来了!...
进群领红包林昊被拉入一个奇怪的红包群,从此过上了装逼打脸唱歌演戏无所不能的生活!恭喜你,抢到孙悟空的金箍棒!恭喜你,抢到盲僧的猛龙摆尾!恭喜你,抢到阿狸穿过的罩罩!总之,林昊知道,自己要日天了...
...
两年前,叶清晨因商业战争遭人妒忌被人用计谋送进监狱,两年后,叶清晨从监狱的大门出来,带着这两年在监狱中获得一些能力,再次回归,从此,粘人的邻家妹妹,诱人的医院护士,丈夫早逝的俏寡妇,一一出现在他身边,而那本已平静下来的县城商海,却是再次变得激荡...
我曾经是一个瞎子,当重获光明之后,我还是想当一个瞎子,因为我有不能说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