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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郁金香的花语:永远的爱)
她带他去吃夜市,说是夜市,其实也只是一条窄窄的弄堂,两边挤满了连排的石库门小楼,便是一间间店面,卖各种小食,也有在路边铺一块粗麻布的,卖些水果干货。
脚下的条石早已残破不堪、坑坑洼洼;街面上湿漉漉的,不时还有人往外泼水;呛人的油烟气从两边的房子里飘出,给弄堂里笼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雾;屋里亮着煤油灯,也有在店门口挂灯笼的,昏黄的光,投射到路面上,印出浅浅的影。
有许多孩子在弄堂里穿来跑去,奔逐嬉闹,穿着厚厚的袄,个个都圆溜溜的,却顽劣得很,拿了小炮仗到处放,刚好有一个炸在了代黎脚下,代黎第一反应就是立即跳进了萧佑城怀里,然后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丢脸的事情,她堂堂海天帮的总堂主,怎么就叫一声炮竹响给吓住了?于是又从他怀里挣出来,想装做若无其事地往前走,萧佑城一张嘴就再没合上过,笑得那叫一个柔情四溢,那叫一个阳光灿烂,几名迎面而过的小姑娘,愣是叫他笑得羞红了脸,最后,代黎一记警告的眼神才让春风满面的少帅稍稍收敛了得意。
他们进了一家叫做“赖记汤圆”
的店,店面虽小,倒也整洁干净,老板伙计都是四川人,代黎似乎与他们相识,用四川话打招呼,说了什么萧佑城听不懂,只觉得她的声音,说哪的话都好听。
两人落座后,老板指着店中央摆放的一只黄铜鼎,问萧佑城道:“先生您觉得那鼎怎么样?”
一只普通的铜鼎,没瞧出什么特别,萧佑城莫名去看代黎,发现她在偷笑,好容易应付完老板,才从代黎口中得知,原来这位老板总认为店里这只鼎是乐平年代的古董,逢人总要问一句,希望能找到识货的行家。
“怎么不事先告诉我?”
代黎笑得像是小狐狸,拍拍他的肩膀,“你刚才的样子多可爱。”
没等他发作,汤圆端了上来,方口青瓷碗,一碗四个,白乎乎圆滚滚,代黎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闭眼深吸一口香气,马上开动了起来,萧佑城一个不备差点被热馅烫了口,于是格外担心代黎,不停地叮嘱,“仔细烫。”
“小心。”
“慢点吃。”
代黎将自己面前那碗吃完,萧佑城碗里还剩下两只,她微勾了脖子,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巴巴看着,“你碗里是什么馅的?”
他舀起一只送到她嘴边,她张大了嘴,一口就吞了下去,小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嘴角有黑芝麻糊溢了出来,他准备拿帕子去擦,却临时变了主意,俯身贴近,在她唇边轻轻一舔,果然是,又香又甜。
她羞红了脸,由那光亮鲜红的袄映衬着,分外娇艳。
他突然间难以自持,也不想自持,拉了她的手跑出去,跑进一条昏暗僻静的小巷,忘情拥吻。
弄堂里的喧闹嚣杂,似远似近,他们躲在这一处隐秘的角落里,甜蜜分享,爱情的味道。
“你们在干什么?”
耳边突然响起稚嫩的声音,两人迅速分开,一齐看过去,原来是个分不出性别的孩子,包得像个粽子,好奇得瞪大眼看着,“你们为什么吃嘴巴?”
两人又是好笑又是尴尬,萧佑城轻轻咳了一声,代黎挠了挠发,伸手在衣袋里摸了摸,摸出一根彩色棒棒糖递过去,弄堂里的孩子大概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洋玩意,立即忘了“吃嘴巴”
的问题,抱着棒棒糖兴高采烈地跑了。
回汤圆店付钱,老板问:“还剩一个汤圆呢,不吃了?”
代黎笑着摇了摇头,拉了萧佑城离开。
许多年之后,当代黎终于还是孤身一人,赖记汤圆的生意越来越红火,那一只黄铜鼎仍摆放在店中,老板仍向每一位客人提起它,只是,代黎再不去赖记,再不吃汤圆。
物是人非。
第十二章错爱
代黎与萧佑城在夜市里逛着吃着,一条弄堂走到头,吃饱了,天色也不早了,于是便回程,在弄堂口遇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穿了薄薄的袄,一双单布鞋,不停在跳脚,身前的破竹篮里盖一层棉布,代黎上前去问,原来是卖糖栗子的。
代黎还未说话,萧佑城便开口要了全部的栗子,女孩子喜出望外,拿旧报纸做的纸袋包了,剩下的栗子其实不算少,包了整整一大包。
月儿渐渐就要爬上中天,虽说是元宵佳节,旧式人家早赏完了灯回家,新式做派的又大多混迹于舞场,街上倒也冷清,圆圆的月亮在头顶上挂着,将两人身后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萧佑城怀里抱着纸袋,一心一意剥栗子,代黎则跟在他身后,一步一跳,去踩他的影子,萧佑城不时回头,往她嘴里送一颗剥好的栗子。
一包栗子只吃了一半,便到了家,自然是舍不得分手,萧佑城将栗子放在路边,擦了手,解开大衣纽扣,将代黎整个人包进大衣,紧抱在怀里。
代黎双手环了他的腰,闭上眼埋首在他胸前。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萧佑城低声开口:“明天我要回北平了。”
她似乎含含混混应了,听得并不真切,他想了想,又道:“表妹的事情,我已经和母亲谈了,母亲也答应这件事作罢。”
这次他听清了,她“嗯”
了一声,他将事先斟酌过无数次的说辞又细细想了一遍,这才道:“黎,我们这样不是办法,萧家的根基在北方,迁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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