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偃幼稚起来,可真叫谨姝开了眼。
过了会儿,她自己都笑了。
两个人一路走回驿站去,屋子里备好了浴汤,两个人一同洗了洗,温存了会儿,便睡下了。
翌日李偃无事,骑马带谨姝去了郊外遛弯,大军整装待发,这下是要直接去汉中了。
他此次来逊县,便是听说刘郅有异动,现下更是打听清楚,原来是桓帝崩了,下头一个几岁孩子被扶持着登了基,傅家人有把控朝政的倾向。
只是汉中如今衰亡在即,如此变故,一旦宣扬出去,必是一番腥风血雨。
故而汉中密而不发。
只待朝局稳固,再另行周旋。
刘郅被李偃赐了毒酒,虽则李偃瞧不上刘郅,但二人斗了两世,总归有些惺惺相惜之意,也未折辱他,送了他最后一份体面。
谨姝知道的时候,说不上什么感受,前世里那些人那些事,好像同她很远了,远得慢慢不再回忆了,偶尔想起来,也少了那份挥之不去的愤懑压抑,仿佛已是旁观客。
大约是这一世过得比较舒心吧!
那些弄不懂的东西,如今也都大致了解了。
释怀了。
虽则依旧动荡不安,但心境却不同了。
城外十里是座山,山隙里是匹不甚宽的瀑布,却很高,仿佛有千丈高,二人下马的时候,谨姝仰头看了一眼,那瀑布仿佛从天上直泄下来。
“好高啊!”
“嗯,”
李偃抄了她的腰,抱她过去,“下水去走走。”
水很凉,夏日蹚在里头很舒服,谨姝掬了一捧水,眯着眼笑起来,水又洒回水面上,手指上还沾了些,全甩在李偃脸前头了,他眯着眼躲了下,侧身抓了她的胳膊捞过来打她屁股,谨姝瞪圆了眼睛,脸一下子红透了,往旁边跳了一下,离他半尺远,掬了一把水又泼过去,“夫君你好无耻。”
“你再泼个试试,孤叫你后悔你信不信?”
“不信,”
谨姝站远了些,不敢真的泼他,只手上沾了水,拿水星子甩他,李偃起初还躲,后来干脆不动了,两步踏过去把她两手攥起来顺到身后,半抱着她低头觑她,“胆子越来越肥了你是?”
谨姝一抬头,亲在他唇瓣上,侧头把脸掩在他怀里,咯咯笑了起来。
李偃愣了愣,旋即也笑了,“行,这个美人计孤吃了。”
两个人玩儿了会,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湿透了,李偃抱着她坐在一块儿凸出的石礁上晒太阳,拿袖子给她遮了脸,瀑布的水雾不时蒙到身上去,也不显得热。
透过衣料,能瞧见朦胧的红色日光,谨姝靠在他怀里昏昏欲睡。
“这样的日子,仿似梦一样。”
谨姝透过缝隙去瞧他的眉眼,“夫君为何带我来这里?”
“今日处置刘郅,尸体要送回汝南去,此后一段时日,想必腥风血雨,孤一是不想你瞅着,二是想趁机多陪陪你。
同你待着,便是这样闲坐,也觉欢喜。”
李偃并没瞒她。
谨姝“嗯”
了声,李偃直白着同她讲话,让她觉得很舒服,“夫君仔细那个樊冢,此人行事十分莽,待刘郅亦是忠心耿耿。
若放他回汝南,难料不会纠结余党,借机生事。”
“孤有预料,阿狸不必操心这些。”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