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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昀当然不是傻子。
他不但聪明,还比这天下大部分人都要聪明的多。
钱财与美酒之间,若真要衡量的话,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钱财乃身外之物,而美酒,则是口腹之福。
天色已经不早了,一缕斜阳照在寂静的山路上,而路的尽头,就是无锡城。
沈昀去无锡城,与赤霄剑无关,但又与赤霄剑有关。
无关,是因为他并非为剑而来;有关,则是因为他要找的人,是为剑而来。
他是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赏金猎人,被他盯上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可以逃脱。
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很穷,有时候甚至穷得付不起酒钱,只因钱财到了他手上,很快又会被散了出去,所以他身上的衣服总是很旧,身边的老马总是无精打采,而刚才那五两银子,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家当,在抓到&ldo;草上飞&rdo;朱霸之前,兴许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
那朱霸乃是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大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为人阴险无比,轻功尤其了得,数次从官府手中逃脱,通缉的榜贴满了各地驿站,虽然开出了五百两赏金的高价,但揭榜者寥寥可数,江湖上赏金猎人很多,而像沈昀这么穷的却太少了。
所以他揭了榜。
所以,他要去无锡城。
天色渐暗,昏昏淡淡的晚光笼罩了整片山林,斜阳已深,只余些许赤红在天边若隐若现,老马倦怠地走在山路上,马蹄声在空旷与静寂中单调回响着,沈昀解下腰间酒囊仰头喝了一口,几片花瓣随风飘过来,在他眼前打着转儿落下。
沈昀伸出手,一枚花瓣轻飘飘落在他掌心里,淡淡的粉色,似少女含羞的脸颊。
微风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沈昀转目朝那处望去,但见林深道远,那盈满枝头的绯色在春风下落花如雨,一道人影静立于芳菲之中,素白的广袖缎面锦袍清雅绝俗,墨发如瀑,丝丝缕缕散落在衣上,用一根流云锦带松松束起,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抬起手,露出袖下那只青釉色的玉壶春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衣袂轻扬,落花翻飞,他仿佛便是花下风华无双的谪仙,叫这十里桃林都成了陪衬。
沈昀闻到空气里那股馥郁的酒香,低低叹气一声,那人移来目光,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似笑非笑的风情,抬手一扬,便将手里的酒壶扔了过去。
沈昀顺势接住,放在鼻下轻嗅而过,仰头喝下一口,高声赞叹道:&ldo;好酒!&rdo;
那人嘴角微弯,说道:&ldo;原来兄台也是贪杯之人。
&rdo;
沈昀笑了一声,解下腰间的酒囊抛去给他:&ldo;阁下若不嫌弃,不如尝尝我这杏花酒。
&rdo;
这酒囊是用羊皮制成的,跟了沈昀好些年头,自然已经陈旧廉价,远不及玉壶春精致,那人倒也不嫌弃,揭下塞子便饮了一口,眉头微蹙,说道:&ldo;这若是杏花酒,那白玉含香之名怕是世人空传了。
&rdo;
沈昀爽朗笑道:&ldo;阁下果然是懂酒之人,只不过这世上虽有许多成名的美酒,但也有无数不知名的佳酿,总归要去品尝,才能辨得清好坏。
&rdo;
那人不禁奇怪道:&ldo;拿银子换了这么一壶劣酒,你难道不恼吗?&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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