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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直到太阳晒屁股了才起床的李彧,主要还是蛋白质浪费的多了。
洗漱完的李彧,刚下了楼就看到有个小伙正在忙里忙外,动也挺麻利的。
后来老妈说这是表叔家的孩子。
这孩子自知考不上大学,就想着学门手艺傍身。
这不表叔听说店里要找个学徒的,一大早就给送来了。
这里有亲人帮着看着,家里也放心。
添了一个人,这饭店的事情立马看出来轻松了。
李彧对老妈说:“您啊是终于想通透了,身体好比什么都强。”
老爸?他说话根本不管用。
李彧也是心大,老爸老妈也敢正面直怼,但凡这不是亲儿子,绝对打死无疑。
父母也是很欣慰的要打断他的腿。
.........
这多了一个人忙活,也就没有李彧什么事了,吃过早中混合饭就回到楼上。
毕竟自己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创(chao)(xi)一部小说好赚取第一桶金。
打开电脑,点开一个word文档,李彧并没有直接开始。
而是双手合十喃喃道:“对不起了,三叔。”
便落笔写下了《盗墓笔记》这四个大字。
看他的表情,但凡有一点愧疚,我就把键盘吃了。
选择的第一本品很重要,当然这对李彧不是个事,只要他能坚持不要脸,迟早走上康庄大道。
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写《盗墓笔记》。
毕竟后世盛传《盗墓笔记》是抄袭的《鬼吹灯》,但是盗墓的销量确实要超过《鬼吹灯》。
毕竟三叔的人物形象刻画的十分到位,使人有代入感,倒也弥补了剧情方面的不足。
李彧也是从销量这方面考虑的,不过也算解救了三叔,使其不用背负抄袭的罪名。
现在鬼吹灯还没有开始连载,咱这也算原创了,任谁也挑不出毛病。
对,李彧就是如此的恬不知耻。
自己的vip还是很给力的,不用浪费多少心神,毕竟这么经典的小说自己原时空拜读过多次。
打字速度有多快,码字就有多快。
错别字:你这是目中无人,呸,无字。
“.........”
对于原著的记忆能有个七八成就够了,在加上自己的想法,倒也完善了稍微填了原著的坑。
几乎神笔马良附身的李彧简直爽歪歪。
这一开始就有点不知春秋何时过,简直是文如泉涌。
刷刷的就是两万字,盗墓笔记第一卷《七星鲁王》毕竟只有十万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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