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比我帅!”
李孽笑出来,笑的简单又干净,从心里往外散发的那种高兴。
张粟捏捏他的脖颈,因为李孽笑,他就笑。
不是的,其实李孽比李彬帅,李彬眼睛没李孽漂亮,眉骨没李孽有气势。
“你不能在低着头走路了,要抬头挺胸,目视前方,不能逃避人群,要环视人群,这才能有机会发现人群里的李彬!”
张粟趁这机会让李孽不要再往人少的地方扎,不要低着头戴着帽子躲开人群。
这么一来啊,李孽就能融入人群,也抬头挺胸,走的自信又潇洒!
低头走路的帅哥不好看,用身后跟着保镖张起灵王胖子,老子走路带风,那么牛逼的步伐走出一个雄赳赳气昂昂!
李孽还真听话,虽然还会带着口罩,但他抬头目视前方,不再躲闪而是直视打量周围人群了。
就算是找不到李彬,李孽至少在外表恢复自信。
虽然有几条消息回馈,有人说手背是有伤疤,但不是左手。
也有有左手有伤疤的,但不是烫伤留下的。
就算是有烫伤的,但是个女生。
好不容易有一条符合了,年纪,男生,手上有烫伤,但是他是亲生的小孩儿。
这些消息张粟就不敢和李孽说了,也怕他失望。
提前过滤掉就行了。
但是有几条消息比较重要,他们说是收养来的孩子,也在想找到家人。
张粟想,如果不是疤痕体质没有留下伤疤呢?有这个可能啊!
李孽额头的伤好了以后,也许涂抹了淡疤痕的药膏关系,一开始看着那么严重的伤口,现在伤疤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了。
要是兄弟俩都是这种体质,那很可能不会留下伤疤。
张粟就偷偷和他们联系,打电话,让他们邮寄一些头发过来,所有费用他出就行了。
趁着李孽睡觉的时候,再用棉签沾上他的口水,一份份封存,去做dna检测。
好事多磨吧,都没成功。
这些都不敢和李孽说。
其实李孽知道,也假装不知道。
张粟为他做了太多,他也不想让张粟天天操心他了。
免得张粟还要担心他情绪低落。
月初张粟要去鼎泰集团总部汇报一个月的工作,参加公司总部的月例会。
去三天,张粟指挥着李孽给他收拾行李。
第七十二章我认识你吗
“我估计是立功受奖。
我了解了其他分公司总经理的业绩,谁也没有我多。
这要给我一大笔奖金,咱们直接买房去!”
张粟美么兹儿的计划着。
李孽往他包里装内衣,别看张粟很懒,他还虚情假意的洁癖呢,明明住在猪圈里都无所谓,偏偏不用酒店的毛巾。
林千冥被挚友算计,导致曾经的第一天骄,成为了废柴的代名词。体味了短暂的世态炎凉之后,林千冥再度崛起,以坚毅的心性,一步步重回巅峰。...
...
宁乔乔原本只是想陪睡一夜,却没想到这一陪就陪了个日日夜夜。某日,她兴致勃勃的跑到书房去。老公,人家现在都流行壁咚。嗯。我还看到有人在玩墙咚!嗯。他继续处理文件。喂!你都不理我!看都不看我一眼!她怒了。他放下笔,抬眸瞥了她一眼,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啊!你要干什么?带你玩床咚!...
冷情寡性的异士尊主捡回一只小萌兽当宠物,却不想小萌兽会变身成天然甜萌的女子。还养宠物?怎么可能!肯定养小甜妻!于是月嘟嘟成了凡仙殿的小祖宗,可是人兽有别,要如何相处相爱?简单,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众臣疼爱,暖夫君尊主狂宠,把她宠上天,日子自然过的美滋滋。她看起来柔弱但可不是任人欺负的主,她人缘极好,遍地高人朋友,万千猛兽听令于她,火家秘宝在她手上,还有神人经常送她神兵利器当玩具,更有护短的尊主夫君护...
我所求者,不过是祖国强盛人民安康我所欲者,不过是驱逐日寇还我中华我所凭者,不过是满腔热血手中钢枪!一个卑微生命,一段峥嵘岁月,一曲抗战悲歌,一个不朽传奇!傲天作品抗日之雪耻独霸一方之超级土地爷读者交流群光荣一群(301525473)...
火爆新书捉住一只小花妖是娉安倾心创作的一本仙侠奇缘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桃花和尚,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