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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可恨之人的可怜之处(第1页)

李奎勇的蓝棉衣被钟跃民烧了。

因此,他此刻正穿着一身绿军装,脚踩一双懒汉鞋,再配上他那魁梧的体魄和彪悍的面貌,似乎无声的向世人宣告——

我是顽主,谁不服气惹我试试?

所以,尽管路过的人很多,但都匆匆扫了他一样,就像避瘟疫一样匆匆离去,倒也落了个清净。

他背后的大牌子上写着五个字:

百万庄申区。

这里,就是被誉为“共和国第一小区”

的百万庄小区,是国家第一批高级公务员的公寓,外墙红砖是烧制良好的上等品,大门、扶手则选自东北红杉木。

整个建筑组团采用了“邻里单位”

的规划理念,子丑寅卯辰巳午未八个普通干部住宅区分列四周,清一色的三层红色坡顶小楼。

位列正中的,则是高级干部住宅区——

申区!

四排二层小楼里,住户的最低级别都是副部级,周围配有学校、卫生院、商场等公共设施和绿地。

与落魄的天桥相对应,这里正是高干子弟的老巢!

李奎勇已经从张海洋那得了消息:

李援朝没死!

虽然被抢救了三天三夜,还摘除了脾脏,可总算把命保住了。

不过,少说也得在医院里躺个大半年了……

这仇算是结死了,李援朝人在病房里,却已经安排手下去派出所报了案,为了让这事儿得到重视,还四处替小混蛋扬名。

说他是——

京城第一杀手!

于是,他们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被允许协助公安机关捉拿此僚!

这就有了动手的正当理由,拿着这尚方宝剑,就是把小混蛋乱刀剁了,以李援朝的能耐,也就是做个笔录而已。

张海洋说,李援朝已经安排了人手,准备下周一《红色娘子军》公映的时候在天桥剧院打埋伏。

小混蛋手里有票,而且极好面子,到时候一定会去,而且会大大方方的亮相,凭他暴躁的性格,他决不会束手就擒,只要他反抗,就趁机干掉他,还能算正当防卫!

不得不说,李援朝布了一手好局。

虽然只见了一面,可他已经把小混蛋的性格吃死了,他做了两手准备,不仅报了案,还放出风来,说他李援朝没死,正满世界找小混蛋复仇呢……

以小混蛋的凑性,现在知道李援朝没死,又听了那些风言风语,怎么可能猫着不出来?

小混蛋本名叫周长利,和李奎勇曾住在同一条胡同里。

当年李奎勇练摔跤时,周长利还是个很瘦弱、胆小的孩子,经常受别的孩子欺负,每次都是李奎勇替他打抱不平,后来李顺发和别人换了房,两人才断了联系。

这三年来,李奎勇的大名已经传遍了全国,而曾躲在他的羽翼下的这个当年胡同里最不起眼的老实孩子,竟成了大名鼎鼎的小混蛋,连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顽主们都谈虎色变……

李奎勇在这候了好几天了,他准备见见小混蛋。

他知道李援朝那些舆论攻势一出来,周长利铁定按捺不住,短期内必然会跑来身躯“拔份儿”

,无非是想表明他的勇气,压根儿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李奎勇在这等,倒不是为了全前身的那段义气,而是因为他后脖子上炸开的那根二踢脚,借刀杀人这手,确实阴损了些。

好歹给人指条活路不是?

天色将晚,众鸟归林,小楼里飘出了饭菜香味,街上静悄悄的。

李奎勇摇摇头,又白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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