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透过月光,我看到店里满地碎片,各种货物都洒在地上,好像是被人砸店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我正准备离开时,黑店老板叫住了我。
“小伙子,你竟然还敢来。
这里的地头蛇可是满大街找你,见你用了水晶,就迁怒于我,把我店都砸了。
你要是想活命,就赶紧走人吧。”
我把我身上带的龙鳞都给了他,算是补偿他的损失,顺便问些情报。
“这地头蛇什么来头?这么嚣张竟然没被这里的领主关起来。”
“这地头蛇本是阿美尼亚的商人,来这里经商的。
可后来,阿美尼亚威胁这里的领主,用军队强迫他和阿美尼亚进行贸易往来,所以在这里的阿美尼亚人都仗着有军队撑腰,无法无天了。
可这里的人都不是习武之人,根本打不过那群阿美尼亚的士兵,反抗的人都被他们杀了,所以阿美尼亚在这里嚣张了很长时间,却没人能管他们。”
天下商人都是一般的嘴脸。
“原来是这样。
店家,您可还有什么飞镖、飞针之类的东西,我想要些。
在来些毒药,要最快起效的那种。”
“我看看还有什么能用的,一并拿出来,你挑一挑。
这毒药想要强效,还是混合毒药最好。
我给你拿些我自制的混合毒药。”
我腰间的带子上有一些飞镖、飞针的孔,刚好可以存一些暗器。
带着这些暗器,我要一个人独闯那地头蛇的老巢。
我把暗器都涂好毒药,烘干,别在腰间,询问了那地头蛇的住处,就立刻动身了。
那店家告诉我地头蛇的老巢在一处山洞。
这洞倒是好找,就是门外守卫不少,看起来有点有些本身,可能都当过兵。
我飞了几个暗器,打在他们脖子上,门口的几个守卫立刻倒下了,看来这毒药不错。
我隐匿了气息,悄悄走进山洞。
这洞有些错综复杂,不过仅凭洞里的风,也大概能找到通向深处的路。
一路上基本没什么人,我有些不详的预感,说不定那些人都聚集在一起。
走着走着,走到了里面的大厅。
厅里坐满了人,他们都在喝酒吃肉,而且其中有很多都穿着士兵的衣服,看起来又不是本地的士兵,八成是阿美尼亚的士兵。
完了,这是阿美尼亚军的老巢。
人群中,我看到了昨天的那个大汉。
在他旁边,我看到爱丽丝和丽莎竟被绑在柱子上!
那大汉一眼认出了,狠狠地拍了下桌子,大厅内立刻安静下来。
“小子,你竟然敢到这儿来,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来人,把他给我围住。”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