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苟小天又是近身一剑,这一剑过后,那老魔头眼神都开始涣散了,聚不了了。
拳剑交接,那男子的眼神终于变了,变回了原来的样子,苟小天看到这里,掐了一个决,将那剑也扔到鬼府中,就伸伸懒腰,活动活动筋骨,去一边去了。
连老魔头都对这群人没办法了,他能怎么办,自己的心脏都被捏了,本来也就活不了了。
就在他闭眼等死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浑身一股暖洋洋的感觉游走在自己全身经络,自己的心脏也被暂时稳住了,他睁开眼,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脸。
“皇兄。”
“就这么地死,太便宜你了。”
说完,本来脸上已经挂了一丝微笑的男子,一愣神,自己手脚丹田突然一阵剧痛。
紧接着,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手脚的大筋被一只虫子咬断了,从血肉里爬了出来。
丹田也是。
他的一身修为,就这么没了。
这下子,他真的是一个废物皇子了。
三十三层被打碎了,苟小天离开的时候,还是把碎片都带上了,那男子也被张既济像提着死狗一样带回到了地面上。
接下来他死不死,要遭遇什么,张既济根本不想算,因为恶心。
他带他下来,不是因为同情,只是因为苟小天不想收阵图的时候把他收进去,张既济刚来,总还是要表现一下的。
男子被放在了地上,他挣扎着都爬不起来,清风阁的人,除了裴清文若林清月,都走了。
他们三个留下来,主要还是想看看这个人是怎么遭受苦难,怎么去死的!
男子好不容易爬到了一颗树下,终于能好好的躺着,缓一缓了。
他在树下硬生生的躺了一个月,饿了就抓草吃,晚上刚眯着,就惊醒,荒山老林,总会有野兽出没。
不是说他会遭报应的吗?
让林清月气愤的是有好几次都被这男子抓到了从跟前过的小动物,再小也是口肉的那种。
他生吃了。
有这番毅力,干啥不好,非得干坏事。
一个月,男子手脚肚子上的伤口虽然没好,但是不影响他走路了。
刚开始还爬着,后来找了跟棍子,一小步一小步的。
最后,他能走的快些了,虽然还是一瘸一拐的。
为什么他这种人,会遇到这么多好心人?
整整十年,三个人跟在远处整整十年,这男子一路上不是遇上搭顺风车的就是遇上好心施舍给他吃食,好心给他看病的。
十年,他终于踏进了武宗国的边陲。
当他拿出来身份证明的时候,居然还管用。
他一路上好吃好喝,很顺利的就到了帝都,回了皇宫。
林清月,很不理解,很不理解他修炼那种功法,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害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一路上竟然如此的顺利?!
那男子踏入皇宫的时候,好像一切都变了。
没有好心人了,所有人都对他视而不见。
他怒了,他说着让这群狗奴才好看,他一步一瘸的走到了深宫。
这时候,终于有人理他了,是一个老太监,告诉他闲杂人等不能入深宫,并且有人在大殿等他。
他去了。
他看见了他永永远远不想看见的一幕。
五年前,她打掉他的骨肉,将孩子鲜红的血泼在他脸上,狠狠羞辱,你这个穷小子,不配让我给你生孩子!五年后,他将她压在浴室,厚厚的一摞钱砸在她脸上,肆意凌辱,乔圆圆,你睁开眼看清楚,现在买你的,就是曾经你最瞧不上的穷小子!瞧不上么?乔圆圆惨然而笑,时光流逝,岁月更迭,他们已分别了一亿五千七百秒,连她自己都变得面目全非,可爱他的那颗心,从未变过。秦子琛,爱你,让我从无忧天堂坠落地狱深渊,可若问我后悔么,我还是会说,不悔,此生无悔...
离婚,我要离婚!小女人哭唧唧地吼道。一场意外,沈念初得罪了权势滔天凶狠残暴的龙少,被强娶回家,一言不合就宠她!混蛋!是谁说他不能人道,不喜欢女人,而且还是个gay的?都是假的!某男闻言,直接上前搂住沈念初,薄唇勾起,离婚?可以,生个娃就离!当沈念初将小包子双手奉上,丢下离婚协议时,龙洐澈迅速将她壁咚在墙角,不要脸地说道,龙太太,我可没说只生一个!...
主人公叫江尘段秋雪秀秀的小说叫做剑道独尊杂役弟子,它的作者是青鸾峰上写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杂役峰虽然是杂役弟子居住的地方,但是其规模却已经可以媲美大秦帝国内的一座三十几万人口的小城。...
一朝穿越,结果发现嫁给了一个太监。罢罢罢,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有灵泉可助他雄风再展。啥?嫁给太监还怀孕了?英俊的太监相公还对她说ampampldquo生下来,我来养!ampamprdquo苏囍无以为报,只想替他医治。谁料余烬处处闪躲。苏囍ampampldquo喂喂喂,我真的能让你再长出来!ampamprdquo...
订婚前一夜,安小溪酒吧风流,惹上了不该招惹的A市霸主慕琛,第二天醒来把对方当成牛郎的她扔下200块钱仓皇逃跑。再相见时婚礼现场,她不检点的行为曝光被新郎当场退婚,应当来找她算账的他霸气相救嫁给我!之后她从身份卑微的私生女摇身一变成了慕太太,每天被他以丈夫的名义花样压榨,无度索求,然而当她身心沦陷时,他竟要和她离婚...
主角穿越到了清末,带着一个猎杀面板。为也生存,也为了在这个内外交困多灾多难的时代尽份绵薄之力,唯有对敌对人物一一猎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