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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蜘蛛侠,是纽约市的超级英雄。
我是纽约人的好邻居,全世界中小学生的好榜样,我助人为乐,喜欢打击小偷和强盗,更喜欢扶老太太过马路,从来没被讹过。
前段时间,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学术交流团,前往临近的宾夕法尼亚州。
结果纽约发生了大事,号角日报疯了一样喷我,说我是个懦夫,不战而逃,尽管我很无辜。
号角日报的老板是个彻头彻尾的吝啬鬼,克扣我的工资,还拼命喷我——纽约市民公认的好邻居,蜘蛛侠。
我喜欢站在帝国大厦上,眺望整个都市,这个地方人迹罕至,寒风萧瑟,我认为这是上帝专门给我思考人生的预留地。
美好,纯净,安宁的圣地。
直到我遇上那个混蛋,一个卑鄙的、傲慢的、无礼至极的家伙,他破坏了这一切,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他告诉我,我还是太年轻。
……
“好烫好烫。”
蜘蛛侠一手拿着刚买的热狗,迅速爬上帝国大厦顶部。
他喜欢这里,每次以蜘蛛侠的身份出行,兴奋也好,失落也好,彷徨也好,他都会来这里,静静眺望远方,心灵总会奇迹般的平静下来。
这是他的圣地,很少有人会来这里,他也喜欢把美好的事物保存到让自己心情适宜的地方。
比如这个热狗。
号角日报社旁边的商店,卖的热狗味道最为鲜美,是全纽约价格最亲民,服务最周到的地方。
“好烫好烫!”
热狗从左手扔到右手,再扔回左手,蜘蛛侠重复着他每天的必修课,乐此不疲。
然后他猛然注意到了楼沿的令一边,多了一个人,大吃一惊。
除了一些学校和工人员定期组织的参观或清洗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孤零零一个人跑到这来的。
他挠挠头,慢慢靠过去,他觉得应该过去打个招呼,共同分享高处不胜寒的心得,彰显好市民蜘蛛侠的友好。
但看到的一幕却让他崩溃了。
只见这人站在纽约大厦顶部平台的边缘上,傲然的解开裤腰带,向下面放水。
水柱坚定有力,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杀奔向前,划过一道靓丽的弧线坠落四百米抵达地面。
蜘蛛侠疯了。
什么圣洁,什么纯净,什么美好,全是狗屁,这一刻它们统统去见上帝了。
世界若有颜色,一定是灰色的。
蜘蛛侠气急败坏,几乎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甚至想着一脚把这人踹下去,以全这块净土的名节。
“你你你……你怎么敢!”
蜘蛛侠气得说话都不利索。
唐尼漠然扭头,见到一个全身红色紧身服的异装癖,顿时明白了这人是谁,心中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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