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掖城的天空,被大仓的火光映成了红色。
天都之人,魂归故乡。
就是死了,烧成了灰,也要带回天都,撒在神山脚下那条河里。
河水一直流入黑暗无底的深渊,那是天都人最终的归宿。
渊月就势把水千风分成两半的尸体烧了,她没有去追萧离。
追上又能怎样,杀了他?她只是想:他变得这么厉害了,看来血玲珑已经醒了……
整个掖城都在混乱中,图鲁奇的兵敲门砸窗,闹得一晚上鸡犬不宁。
他们也知道这毫无用处,但大仓被烧,元凶已逃,总要闹出些动静,表明自己是多么尽责。
天蒙蒙亮的时候,萧离终于跑不动了。
渊月没有追来,太好了,否则不知道说什么。
水千风是天都的人,和渊月是一伙的。
当着她面把人杀了,总是有些尴尬,而且也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
他只确定一点,渊月绝不会杀他,这是很奇怪的感觉,因为之前她不但有机会,而且理由充足。
东边的天已经亮了,看样子又是晴朗的一天。
太阳还在地平线之下,就已把天空染的如火一般的红,就像掖城的天空。
金奢狸在他怀里,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静静地,一双眼睛空洞无神的看着东边的的红霞。
糟了。
萧离心道:不知道有没有错了方向呢,河西走廊就是个平原,望过去好像哪里都一样。
直到看见东边的发亮天空,才想起自己并不认得路。
金奢狸这时好像才睡醒一样,从他怀里跳下来。
说:“你走错了,这是沙漠的方向。
这个速度,不用三日,就能到西域十六国。
楼兰美女,柔然舞姬,也许是你喜欢的。”
“既然错了方向,为什么不早说。”
萧离无语。
“为什么?”
金奢狸说。
“是呀,为什么?”
萧离有点不懂。
“为什么杀他?”
萧离终于明白,女人呀,还真是旧情最难忘。
“原因很简单,他不死,你我就有麻烦了。
我想,这并不是你想要的。”
萧离说:“有些时候,我们的选择并不太多。
何况,水千风即便不想杀你,也想要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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