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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矛尖朝一个方向弹了几英寸,打了一个人的手腕,然后又朝另一个方向弹了几英寸,又把标枪对准了地面。
他转过脚跟和肩膀,同时躲开两把剑,离得很近,差点刮掉他的乳头。
他用一只手的指关节敲了敲标枪的枪柄,枪尖擦到了他的肩膀,而没有刺穿他的手臂。
他用另一只手抓住了矛柄上一把砍来的剑。
一次又一次,安德洛克斯侥幸逃脱,训练的反应能力和几十年的战争——这是他唯一能活下来的东西。
他走得比他想象的要快,手脚好像在自发地跳舞。
然后,只有一瞬间,当他试图抓住一个男人的手,把他拉进一刀时,他做得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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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断了的肋骨痉挛了,使他畏缩了一下,这就是阻止他及时离开的全部原因。
一根标枪刺穿了他的左小腿,在他感觉不到之前就刺进刺出。
他迈步躲避下一个,但他的腿没有像他需要的那样快速移动。
安德洛克斯还没来得及看清,就已经感觉到攻击在刺穿他的杀戮意图。
他们同时从几个方向而来——异族人发现了他们的机会。
他加倍了他的杀戮意图,在最后的努力中像火焰一样燃烧起来,击退了五把剑。
但没有成功。
他的右前臂上有两处严重的伤口,一处在肩膀上,一处在膝盖附近,另一处刺伤了大腿后部,在他臀部以下一手掌的距离。
进攻来得太快,太仓促,没能结束战斗,但这些伤口会使他进一步放慢速度。
为了报复,他用长矛向前猛击,在一个人举起剑准备再砍的时候,刺进了他的喉咙。
矛尖应该直接刺穿他的脊椎骨,但它只是把他向后撞了一下。
然而,男人的喉咙上出现了一道红色。
他想大声喊叫,但发出来的却是刺耳的声音。
伸手去摸他的喉咙,他的手指变红了。
他脸色苍白,转过身来,看见他的马还在那儿,离他只有三四步远。
其他人放慢了脚步,停了下来,他们的信心动摇了。
矛。
在国王的大殿里,他们在决斗时,那支长矛也勉强割伤了国王。
也许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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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咆哮着,一刀又一刀地刺,每一次都只刺进一个指尖的长度。
他的杀人意图使空气爆裂,地面裂开。
空气在压力下嘶嘶作响,最近的一棵树着爆裂,到处都是碎片。
迪安娜从后面走过来。
他甚至没有回头看——他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她拍了拍马的屁股,接着又拍了拍,接着又拍。
野兽们向前跳了几步,离开了骑马的人。
但这已经足够了。
那些人被砍下的头颅现在离他们太远了,无法保护他们,它们像干莎草纸做的一样被烧成灰烬。
安德洛克斯的狂喜表现为更强烈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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