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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沈妤欣是回来了,我也知道你的心里还有她,可是老盛,这又能改变什么呢,你已经有以后了,而她,沈妤欣,也会找到自己的幸福,你们现在只是单纯的同事关系,只要你明白自己的初衷,你们就不会发生任何事情。”
“我的初衷,想当初,我的初衷就是娶她,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可是她走了,她走了,你知道吗?我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凌凯。
这些年,我之所以这么努力,就是想告诉她,我盛伦是这个世界上最说话算话的男人。”
盛伦激动的唾沫满天飞,显然,他对沈妤欣的用心一直就没变过。
“可是,可是,她现在又回来了,她现在回来又是个什么意思呢,凌凯,我不明白,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盛伦使劲的摇晃着凌凯的身体,试图从凌凯那儿得到自己的答案。
凌凯只是苦笑,即使理智如盛伦,在父女情长面前,也弱智的像个小孩子。
“老盛,一切都过去了,都过去了,现在已经不是五年前了,所以沈妤欣就算现在回来了,也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是的,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盛伦自言自语着,闷了一口酒下肚。
“她只是我的同事,只是友公司派来协助我的代表。
除此之外,我们之间永远不会再有第二种关系,既然是这样,那我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呵。”
说起话来,像是已经开始微醉了。
“伦子,其实有些话,我一直藏在心里,一直没有机会跟你讲。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挺佩服你的,你聪明睿智,做事果断,这还不算,我最佩服你的是,你不管面对多棘手的问题,你总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凌凯喉结律动,一口Rio下肚。
“你什么都好,如果偏要找出你的缺点来,就是沈妤欣成了你的死穴,只要碰到沈妤欣的问题,你就丧失了理智。”
“人都是有缺点的,不是有句话说人无完人嘛。”
“老盛,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那时你穿着一件白色t恤,剪了一个栗子头,出现在讲台上,那时我就在想,这个男孩不简单,你知道吗,你的气场实在太强了,后来,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和你分在同一个寝室。
虽然你很少回来寝室住,大部分的时间住在家里。”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在寝室,那时你应该是刚打完球回来,穿着一件湖人队的球衣,手里捧着一个球。
你的皮肤很黑,但是是那种很健康的黑,我想大概古天乐都没有这么黑吧。
一进来,你就拿球在手里掂来掂去,我当时就在想你应该是想约我一起去打球,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是吗?”
“哈哈哈,我的小心思都被你看出来了,我当时是想约你去打球,但是又不确定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在想,像你这样的富公子应该不会喜欢篮球这项平民运动吧,所以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来。
早知道现实生活中的你,其实这么逗比,你说我当时那么矜持是干嘛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打球了,小时候我没有伙伴,所以没有人陪我玩。
篮球便成了我唯一的玩伴,别的小孩都有玩具和动画片可以看,而我,只能在没事的时候就拿个球到院子里玩。
隔壁的小孩子一到了过年就可以放鞭炮,而我,却只能贴在自家的墙壁上听着隔壁的炮竹声,因为在我家,只要是跟危险沾上半点关系的事情,那都是不可以做的。
可是我是真的想放鞭炮,想听丝丝的炮引燃烧的声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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