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闻言,明瑶眼底闪过一丝诧异。
她眸光闪动,不过须臾,眼尾悄然泛红。
原来所谓的海誓山盟终究敌不过时间。
她不怀疑父亲对母亲的爱,可那是以前了。
他现在又爱上了另一个女人。
往日他给过母亲的温存与爱意,同样也会给那位叶阿姨。
可是,从一而终的爱情自古到今又有多少呢?
明瑶眼底泛起淡漠的讥诮。
在这个时代妄图追求从一而终的人,才是傻子吧。
比如她。
她指尖掐着指腹,淡粉色的指节一点点泛白。
明瑶轻轻呼出一口气,声音淡得不像话,“嗯,我知道了。”
“大小姐,裴小少爷说,希望您可以尽快把他从黑名单中放出来。”
她艰难地扯了下唇,“还有别的事吗?”
景弈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声音比方才低了些,“先生说让你明天晚上回家,一家人一起吃顿饭。”
她心脏蓦地一颤,浓烈的酸胀感自心下向全身各处逐渐蔓延。
明瑶的手指越攥越紧,直至透明的指甲一点点嵌进肉里,也未松开。
一家人?
好不好笑。
她冷嗤一声,直截了当地说,“不回。”
景弈眼神微暗,“大小姐。”
明瑶想笑,然后就真的笑了出来,“他现在和叶阿姨还有裴屿才是一家人,我算什么?”
景弈低眸看着她那双澄澈干净的眉眼,眉心微蹙,“大小姐,您别太难过,先生他一直都是爱您的。”
“这一点,就算他娶了裴夫人也不会改变。”
她眼尾的讥诮意味更浓烈了些。
爱不爱是用行为体现的,不对么?
明瑶端起桌上的玻璃杯,紧紧握住,“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你就先走吧。”
景弈却没动。
他定定地站在那里,并未有下一步动作,也没再开口说话。
明瑶勾唇,将玻璃杯重重搁在桌上,水溅出来打湿了她的指尖。
她的嗓音分明缠着笑,但听来却没有任何高兴的意味,“还不走,非得让我赶你才行吗?”
景弈视线微垂,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淡有礼,“大小姐,您的手机响了。”
明瑶没再多说,随手捞起搁在沙发上的手机,接起电话。
对面,初茗宜的声音听起来欢快且活泼,“瑶瑶,你这会儿干嘛呢?”
她淡声回,“在家,没什么事。”
初茗宜按着耳蜗处的蓝牙耳机,道:“那你来清野酒吧陪我一会儿好不好?”
明瑶唇角微微抿起,这会儿才发觉她情绪有点不对,“你怎么了?”
初茗宜抬手抹了下眼尾,嗓音微微颤抖,“我在这儿看到我前任了,他……他回国了。”
上辈子太穷,所以这辈子要疯狂败家!...
前世作天作地作自己的刘熙,终于把自己作死。不想,再睁眼,她竟回到了十年前。亲爱的。刘熙小猫一样柔声道,两条纤细的胳膊游蛇般揽住凌宇的脖颈。凌宇动作微怔,眼睛里滑过黯然,随即被满满的冰冷取代,强硬的推开她,你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会让你恨我。刘熙看着大踏步离开的凌宇叹气,心中暗暗起誓,上辈子是自己瞎了狗眼,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弥补他,还有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她要一一讨回来。...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是独特的京味文学。小说以抗战时期北平一个普通的胡同为背景,以胡同内祁家钱家冠家等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普通民众在战火中惶惑偷生苟安的社会心态,以及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的觉醒历程,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婚礼上被新郎抛弃,新娘子当场撂狠话,谁娶我,我就嫁。我娶。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是原新郎的哥哥。也就是,她变成了前任的大嫂?...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一个是落魄的富家千金,一个是一生荣华的总裁大人,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知心爱人,十年苍茫两分离,看总裁大人怎么捕获小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