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总结了一下教训,都写在下面了: 一,其实这本书从《步步惊心》之后就已经没有太多东西可写了。 因为周瑾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普通人,他以群演的身份走出横店,目标就是功成名就,后来名出了,钱挣了,还有了一个漂亮女朋友,他想要的都已经拥有了,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至于刘思思,她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她追求的不是事业,而是世俗的爱情,她得到了,所以她也没什么追求了。 有书友问,《超时空同居》和《古剑奇谭》为什么没写,其实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对主角的境遇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只是又一次的重复而已。 实际上,很多人都是这样,当达到人生的天花板后,他们就拒绝了变化,后面的日子只是生活的惯性,在一次次地重复。...
杜九言穿越占了大便宜,不但白得了个儿子,还多了个夫君。夫君太渣,和她抢儿子。她大讼师的名头不是白得的。王爷!杜九言一脸冷漠,想要儿子,咱们公堂见!大周第一奇案名满天下的大讼师要和位高权重的王爷对簿公堂,争夺儿子抚养权。三司会审,从无败绩的大讼师不出意料,赢的漂亮。不但得了重夺儿子的抚养权,还附赠王爷的使用...
(已完结,放心戳)她是京城赵府的六小姐,因与心上人私奔过而被所有人骂成赵府婊子,名声狼籍。亲姐姐当上贵妃的第一道懿旨是把她嫁给一个西域奴为妻,她以为忍受贫苦安生过日子就行,可她的相公一夜之间竟变成先帝遗孤…她的野心也慢慢开始大了起来,朝权利的巅峰爬着,辅佐他成为皇帝,步步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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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为婿三年,受尽屈辱,丈母娘嫌贫爱富,小姨子冷嘲热讽,就连老婆都对我爱答不理,可她们不知道,我也曾名满天下,无敌世间...
渣男来袭,直接打断了腿,某女只为哄相公一乐。半夜爬墙,某男摔折了腰,只为博媳妇儿一笑,...
以行医为名保镖为由,保护俏佳人,且看龙俊如何混迹在美女总裁的身边,一路医武兼施高歌崛起...